儿童在医院随地小便,12秒后路人经过滑倒受伤,造成十级伤残,孩子家长被判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11万余元。9月21日,内蒙古太仆寺旗人民法院发布的这起案例,引发了网友的关注。(据9月22日光明网)
不随意在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是最基本的文明准则,也是加强孩子性别教育的重要一环,应该是从幼儿就开始抓起。但是,两岁的孩子的确也有憋不住,忍不了的时候,跑去公厕有时距离较远或是有些麻烦,所以在诸如医院大厅、路边、地铁站这样的公共场合,还是时不时会看到一些家长,纵容甚至主动劝孩子随地大小便,既不雅观,也不卫生,破坏城市文明风貌,也容易成为疾病的传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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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如果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不少家长对于这种事是不以为意的,常常就会以“他还是个孩子”“太急了没办法”之类的理由搪塞过去,有的家长或许会感到不好意思,事后还清理一下,有的家长甚至会觉得理直气壮,丝毫不以为忤。而这一案件的判决,无疑对这类家长的行为是极大的警示,因为,在法律面前,“还是个孩子”这种说辞,的确无法成为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理由。
就这一案件来说,2岁的小杰在保姆的陪同下在医院大厅小便,而因为保姆站在小杰的身后,刚好挡住了导医台工作人员的视线,以致其无法及时发现。12秒后,刘某因着急给孩子挂急诊号,未留意脚下,被尿渍滑倒而严重受伤,而事发后2分钟,保姆牵着小杰返回现场,用拖把清洁了地面尿渍。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有一定的巧合因素,也不能断然地认为,保姆就是蓄意纵容孩子随地小便,破坏文明,可能确实是比较着急,有一定的苦衷。但是无论如何,在公共场所不考虑环境地面的特殊性,破坏规则导致他人受伤,是肯定难逃侵权责任的。
很多网友关注这一案件,也是因为在生活中了“苦熊孩子久矣”,看到孩子家长切实地为纵容孩子做出不当行为而付出代价,会觉得“出了口气”。
几乎是每隔一段时间,网络上就会爆出“熊孩子”因为太调皮,缺乏约束,破坏公共秩序,给他人造成困扰和伤害的新闻。而相关评论中出现最多的一句话,大家反感的并不是“熊孩子”,而是“熊家长”,“他只是个孩子”很多时候并不是家长为孩子开脱的理由,而只是他们为自己的放纵和溺爱,为自己对公共规则的轻视,为自己的监护不力和责任感缺失所找的借口。
家长对孩子缺乏必要的管教和教育,放任甚至怂恿孩子去做出一些不文明,不礼貌,甚至具有破坏性的行为,不仅仅会对其他人造成影响,也会让“厌童”情绪在整个社会上蔓延,造成“有孩”和“无孩”群体的撕裂,在相关讨论中往往陷入互相指责和攻击,不利于营造建设儿童友好型社会,这种紧张的社会情绪如果不得到纾解,最终权益受损的还是孩子。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其中就包括要引导孩子规律如厕,不随地大小便,树立个人品德意识,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尤其是在可能造成风险,可能损害他人权益的情况下,一定要及时采取措施,否则,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孩子的确可以因为“还是个孩子”而免责,但家长不但逃不了法律责任,还可能会受到道德的谴责。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