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女孩加班猝死后,10天考勤记录公布!或难获得赔偿

7/30/2022 2:16:41 PM 共享者:吞一 举报


此前我们曾报道过“年仅22岁!女孩连续熬夜加班后猝死……公司回应:没什么好说的,有事找法务”一事,让人心酸的是,女孩出身贫寒,父母贷款供其上完大学,为了减轻家庭重担拼命工作,最后在22岁的韶华年纪猝死,女孩哥哥此前也因车祸去世。

事发后,其父一句“年轻人打拼奋斗也要照顾好自己”,则更是戳中了长久以来大众对于“企业加班”和“员工健康”矛盾的情绪点,更是让很多网友湿了眼眶。

昨晚

杭州滨江区人社局发布最新通报

网传“22岁女孩加班猝死”,我局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经核查,当事人徐某某2021年9月27日进入杭州慕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实习,2022年7月1日取得毕业证书后正式入职,从事直播运营工作。7月5日起因身体不适请假,7月8日到浙二医院滨江院区就诊并入院治疗,7月26日不幸去世。

经查,该企业日常工作时间为11:00--20:00 (午餐和晚餐各休息一小时),直播运营人员如夜间开展直播的,第二天给予同等时长补休。根据当事人请假前10天考勤记录,有6天存在夜间直播的情况,均已在第2天安排补休。虽然当事人在此期间每日工作时长未超过法定上限,但该企业在用工管理上存在不规范行为,我们将严肃查处,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对女孩的去世,我们深感痛惜,已督促该企业对家属进行人文关怀和救助。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网民的监督。

女孩堂兄

医药费花了45万元左右

公司垫付10万还打了借条

7月28日,据澎湃新闻,女孩父亲称,女儿自2021年9月1日开始在杭州慕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工作,岗位为网络直播运营。在职期间加班是常态,经常熬夜到早上五六点,睡一会中午十一点多又要去上班。

同日,女孩的侄女告诉记者,其实习工资4000-5000元,转正之后加上绩效工资每月10000元出头,自2021年9月1日入职,当年12月1日转正。

女孩父亲曾和公司法务联系过,法务明确表态不会负责,如果要申请工伤赔偿需要走法律途径。关于是否走法律程序,现在家人仍在考虑,他们已经和律师联系,暂时没有进展。

据封面新闻,女孩的堂哥表示:“她公司的人没有到医院看过,我们叫他们把公司的地址发给我,也不发给我。因为我们想拿工作证,想争取一点生活补贴,但公司的人都没理我。”

谈到目前的诉求,堂兄直言:“因为我们觉得,她确实是因经常熬夜加班劳累引起的猝死,我们想找公司支付医药费。公司前期给了10万块钱,但是要求我们写一张字据,说这10万元是借的。目前医药费已经花了45万元左右,一分钱也没报销。这些钱都是家里平时的积蓄,还有找亲戚朋友借的。我们也确实无处申诉,需要懂法律的人来帮一下忙。”

涉事企业被曝光

成立仅1年

7月28日,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博通报,对于网传22岁女孩熬夜加班猝死,经查,涉事企业为杭州慕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该局已关注到有关情況,并联动相关单位介入调查核实。如发现企业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天眼查App显示,涉事公司杭州慕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5月,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为黄林泽,经营范围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网络文化经营、演出经纪等,由上海慕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全资控股。该公司2021年年报显示,其从业人数为12人。

律师:难以认定为工伤

非工伤很难获得赔偿

该事件引发关注后,有专业人士认为,由于在非办公地点和时间猝死、且抢救时间超过48小时,女孩的死亡很难认定为工伤。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表示,工伤一般需要结合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三要素来进行认定。

如果是居家办公,员工的私人空间也是工作场所,因此员工在居家办公期间发生事故,有可能构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伤情形,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情形。

此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员工在居家办公期间发生事故,企业不认为是工伤的,负有举证责任。

△诊断证明单。图源女孩父亲短视频账号

一直以来,在员工猝死事件中,对于猝死是否为工伤的认定争议比较大。该案也陷入对于工伤认定的争议中,这个年轻女孩的死因是否与工作有直接关系,是否该被认定为工伤,赔偿又该如何计算,这些都需要相关部门依法进行专业判断,但是女孩生前的工作状态,显然值得大众给予更多关注。

不少网友吐槽,如今的直播行业太内卷了。

还有网友感叹

成年人的世界就没有轻松!

其实,“员工因连续加班猝死”的新闻冲上热搜,早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是有些公司依然无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加班为常态,一旦员工出事就是悲剧,而公司不能总用侥幸的心理对待员工的生命健康。

在一个个沉痛个案的背后,折射出来的还是观念问题。“加班才是奋斗的体现”“员工不接受加班就是贪图安逸”,诸如此类观念在一些公司中依旧存在,以至于“加班文化”沉疴难治。但愿其他企业能够以此为戒,真正重视员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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