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并病者,一经先病,又过一经之传者为并病。又始初二阳合病,后则一阳气盛,一阳病衰,归并于一经也,故曰并病。
【太阳阳明并病】太阳病发汗,汗出不彻,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面色怫郁,痛无常处,是阳明复并回太阳,当再汗之愈,麻黄汤。太阳证未罢,桂枝麻黄各半汤,微汗之。太阳证罢,但阳明证者,下之,宜大承气汤。
【太阳少阳并病】心下痞而眩,少阳也;颈项,太阳也。若头痛眩冒,时结胸,心下痞硬,当刺肺俞、肝俞、大椎,慎勿下。
太阳不胜,阳明不负,木相克为顺,负者失也。
少阳脉胜,阳明脉负,是鬼贼相克为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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