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者,天地之道也(1);万物之纲纪(2),变化之 父母(3),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4),治病必求于 本(5)。
《素问 · 阴阳应象大论》
〔讲解〕
本文论述阴阳是自然界的一般规律,是万物发生、发展、变 化的本源,因此,也是医学所必需遵循的原则。
(1)“天地”,指自然界,“道”,法则或规律。“天地 之道”,是说自然界的规律。阴阳法则为什么是自然界最一般的 规律呢?这是因为作为阴阳理论核心的阴阳概念,从自然科学和 哲学两个方面概括了自然界最一般的规律,阴阳不但作为自然科 学概念,而且还作为哲学概念而存在。这两种概念在古代文献 中都有明确而具体的表达,它体现了自然科学与哲学的必然联 系,也反映了古代自然哲学的特点。从最早的文献记载来看,阴 阳作为自然概念的表述,是屡见不鲜的,如《周易 ·系辞》说:
“阴阳之义配日月”。“易”字从日从月。《说文》说:“日月 为易,象阴阳也。”《礼记 ·祭义》也说:“日出于东,月生于 西,阴阳长短,终始相巡,也致天下和。”《礼记 ·正义》注云: “阴谓夜也,阳谓昼也,夏则阳长而阴短,冬则阳短而阴长,是 阴阳长短。”《礼记 ·月令》又说:“是月也(指仲夏月),日 长至,阴阳争,死生分。”正义注云:“日长至者,谓此月之 时,日长之至极……夏至昼阳六十五刻,夜漏三十五刻,是日长 至也。死生分者,分半也。阴气既起,故物半生半死。”可见阴阳概念的产生,是人们在生产实践中对自然变化长期观察与认识 的结果。为了进一步探索阴阳的运动规律,我国古代天文学通过 观象授时、圭表测影(即用圭表测定太阳投影的长度数值)、漏水 计时等方法来考察太阳周期运动及天象变化,借以制定历法,指 导农事活动,如张介宾说:“天地之道,一阴一阳而尽之;升降 有期而气候行,阴阳有数而次第立。次第既立,则先后因之而定; 气候既行,则节序由之而成。节序之所以分者,由寒暑之再更; 寒暑之所以更者,由日行之度异。每岁之气,阳生于子而极于午, 阴生于午而极于子,阳之进者阴之退,阳之退者阴之生,一往一 来,以成一岁。”张氏明确指出太阳在周天运动过程中,由于所 在位置的不同,阴阳消长也随之发生变易,因此表现出时令季节 和气候寒暑的周期变化。这说明阴阳作为自然法则,决不是凭空 想象出来的,而是在古代自然科学的基础上,对自然规律的总结。
哲学概念是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中抽象概括出来的,阴阳 作为哲学概念也不例外。由于事物总是处于矛盾运动之中的,因此 在用阴阳概念对事物属性进行分类的同时,阴阳的矛盾性便随之 显示出来。例如在用阴阳归属天地、上下、左右、前后、进退、 升降、动静、明暗、寒热、温凉等的同时,也即通过阴阳之分揭 示了它们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尤其是日月星辰的运行,四时寒 暑的变化,白昼黑夜的交替,以及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的物 候现象,进而推衍于事物,无不可以用阴阳加以归属,无不可以 用阴阳对立统一的相互关系加以说明。故老子说:“万物负阴而 抱阳”,:《周易 ·系辞》说:“一阴一阳之谓道”,朱纂也说: “万物没不有对”。这些都清楚地说明宇宙间的事物和现象都存 在着相互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任何事物内部也包含着阴和阳两 个方面。正是阴阳对立的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 作用,才导致了事物的运动、发展、变化。阴阳双方对立统一的 辩证思想,是阴阳学说的核心,它的基本内容就是一分为二的, 即对立统一的关系,所以张介宾说:“道者,阴阳之理也,阴阳 者,一分为二也。”这说明阴阳在作为客观世界的基本法则时,它又是抽象的哲学概念。
(2)“纲纪”,有纲领、纲要的意思。大自然的阴阳变化, 是万物赖以生存、发展的决定因素。同时,有机体的生命活动, 也是阴阳对立统一交互作用的结果。故王冰说:“万物之纲纪, 滋生之用也”。马莳也说:“万物得是阴阳而统之为纲,散之为 纪”。从哲学的观点来看,由于对立统一事物的普遍存在,阴阳可 以作为对一切事物进行归纳分类的纲领。正如张景岳所说:“总 之为纲,周之为纪,物无巨细,莫不由之,故为万物之纲纪”。
(3)“父母”,此处作根本、根源解,“变化之父母”,即万 物生长变化的根源。《素问 ·天元纪大论》说:“物生谓之化, 物极谓之变”。万物初生,从无到有叫做化;万物极变,从少到 老叫做变。万物由物生至物极的整个过程,都根源于阴阳的变化, 如朱熹所说:“变者化之渐,化者变之所成,阴可变为阳,阳可变 为阴,变化之道,由阴阳之所生,故谓之父母”。“生”,发生、 发展。“杀”,死亡、消失。“始”,即根本、由来的意思。 “生杀之本始”,即万物产生和消亡的根本原因,也是阴阳的运 动变化。如王冰说:“生杀之本始,寒暑之因也,万物假阳气温 而生,因阴气寒而死,故生杀本始,是阴阳之所运动也”,这是 就自然界阴阳变化对生物的影响而说的。就人体而言,整个生命 活动也基于阴阳的变化,如果阴阳一旦离决,生命即告终止。推 而广之,一切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都不能离开阴阳运动变 化的统一规律。
(4)变化莫测谓之“神”,事物昭著谓之“明”。这里的神 明,分别指事物内部的变化及外在表现。“府”,即所在之处。 李中梓说:“言变化流利皆从此出也。”此承上文的意思,进一 步强调事物内部阴阳两方面的相互作用是万物运动变化的根本原 因,而万物的运动变化是事物内部阴阳两方面相互作用的外在表 现,事物内部的变化和外部表现,都是阴阳两方面相互作用的结 果,所以称阴阳为“神明之府”。
(5)“本”,这里指阴阳。《内经》的“本”,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含义。有以六气为本的,如《素问 ·天元纪大论》说:
“所谓本也,是谓六元”;有以疾病为本的,如《素问 ·汤液醪 醴论》说:“病为本,工为标”,有以病因为本的,如《灵枢 · 病本》说:“大小便不利,治其标,大小便利,治其本”,要注 意区别。本段最后指出“治病必求于本”,即强调治病必须探求 阴阳的变化。阴阳是自然变化的客观规律,基于人与外在环境的 统一性,《内经》认为:“人生有形,不离阴阳。”(《素问 · 宝命全形论》)又说:“生之本,本于阴阳。”(《素问 ·生气通 天论》)说明人体一切组织结构和整个生命活动都是建立在阴阳 对立统一规律的基础上的。生命的本质,就是机体内部阴阳的对 立运动和与自然界阴阳变化保持统一协调作为基本法则而进行的 活动,如果这种有序的,高度的对立统一协调关系被破坏,就会 使阴阳失去相对平衡而发生各种各样的病变。或因阳偏盛而出现 热证,或因阴偏盛而出现寒证,或因阳虚不能制阴而出现虚寒 证,或因阴虚不能制阳而出现虚热证。尽管导致疾病的原因不同,
疾病的病理变化也很复杂,但其主要的病理机转,仍然是人体内 部的阴阳失调,因此在诊断上如能抓住这一基本病理过程进行辨 证,就能把握住疾病的本质。所以《素问 · 阴阳应象大论》说 “察色按脉,先别阴阳”,把辨别阴阳作为诊察疾病的纲领,就 可起到执简驭繁的作用。同时,在治疗上相应采取“寒者热之, 热者寒之”,“虚者补之,实者泻之”等方法,纠正阴阳的偏盛 偏衰,恢复阴阳的相对平衡,即可达到治愈疾病的目的,所以 《内经》把调整阴阳作为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正如《素问 ·至 真要大论》所说:“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反映了 中医辨证施治的主要特点,可见《内经》强调治病必须探求阴阳 变化的观点,不仅符合中医学最基本的理论原则,而且有着广泛 的实践基础,正如张志聪所说:“本者,本于阴阳也。人之脏腑 气血,表里上下,皆本乎阴阳。而外淫之风寒暑湿,四时五行, 亦总属阴阳之二气。至于治病之气味,用针之左右,诊别脉色, 引越高下,皆不出乎阴阳之理,故曰治病必求于本。”
〔临证意义〕
《内经》认为阴阳是自然界变化的客观规律,人体与自然界 万物一样,也是阴阳对立的统一体,人体一切生理活动都建立在 阴阳动态平衡的基础上,并与外在环境保持相对的协调平衡。因 此在病因作用下,干扰或破坏了机体某一部位或层次的正常生 理活动,都会导致阴阳失调而发生病变。阴阳失调常表现为阴和 阳某一方面的偏盛偏衰,因此临床上常会有寒、热、虚、实等不同的 证型出现。例如,阳偏盛则示现为热证,阴偏盛则表现为寒证,
两者同时出现于不同部位,则表现为寒热错杂证。如果阳偏盛而 又伤阴,则表现为热盛阴虚证,阴偏盛而又伤阳,则表现为寒盛阳 虚证,两者均属虚实相兼。如果阴虚不能制阳则表现为虚热证, 阳虚不能制阴则表现为虚寒证。也有阴损及阳、或阳损及阴而表现 为阴阳两虚证。若阴阳偏盛偏衰发展到了阴阳离决的严重阶段, 或因阳气衰竭表现为亡阳证,或因阴液亏绝表现为亡阴证。由于 疾病是发展变化的,错综复杂的,因此阴阳失调可以演变为千差 万别,各种各样的证候。如六经辨证有三阴、三阳的本证、兼证、 变证;脏腑辨证有各脏、各腑的寒证、热证、虚证、实证。其中 寒热可以相兼、虚实可以互见。但是,只要能辨别阴阳,探求 阴阳的变化,即可从病位、病性、病势等方面,把握疾病的基本 病理机转。如《伤寒论》的六经辨证就是以阴阳为纲,贯串着表 里、寒热、虚实等内容的辨证体系。其中三阳病多属表证、热证、 实证;三阴病多属里证、寒证、虚证。表证在外为阳,里证在内 为阴;热证主进为阳,寒证主退为阴;实证邪盛为阳,虚证正衰 为阴。阴阳能概括表里、寒热、虚实,在临床上常作为中医辨证 分析判断一切疾病的根本法则。由于阴阳失调是疾病发生发展的 内在根据,因此,临床上分析病机必须着眼于阴阳两个方面消长 盛衰的变化。故考察疾病的阴阳变化,是中医辨证论治的关键所 在。正如张景岳说:“凡诊病施治,必须先审阴阳,乃为医道之 纲领,阴阳无误,治焉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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