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卫生宝鉴

造度量权衡法

丁德用注难经云.其升、斗、秤、尺、四者.先正其尺.然后造其升斗秤两.皆以同身寸.为以尺造斗.面阔一尺.庭阔七寸.高四寸.俱后三分可容十升.凡以木之脂脉全者.方一寸为两.十六方为一斤.此制同身寸.尺升斗之度.为人之肠胃轻重长短之法也.洁古老人云.丁公注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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