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周易阐真

上离下震(噬嗑卦第二十一)

噬嗑:亨,利用獄。

初九,屨校滅趾,無咎。

六二,噬膚,滅鼻,無咎。

六三,噬臘肉,遇毒,小吝,無咎。

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利艱貞,吉。

六五,噬乾肉,得黃金,貞厲,無咎。

上九,何校滅耳,兇。

噬者,食也。嗑者,合也。食物口合之义。卦体上下二阳象唇,三阴象齿,中一阳象口中有物。又卦德上离明、下震动,动而必明,明而后动,有不空于动之义,故谓噬嗑。此格物致知穷理之学,承上临卦而来。临者,二阳而临四阴,所以进阳采药也。但药物有老嫩,火候有时刻,毫发之差,千里之失,此穷理功夫不可缺也。

盖了性了命之学,全在穷理上定优劣,明得一分,行得一分,明得十分,行得十分,或知性而不知命,或知命而不知性,或知有为而不知无为,或知无为而不知有为,或知药物而不知火候,或知下手而不知结果,凡此皆是穷理不彻,而行持必不通,惟欲动之,须先明之,先明后动,动而无不如意,是以噬嗑用明中之动,有亨道也。明中之动,动必本明,其亨其利,有象治狱。天下难治之事,莫如狱,狱之真情不明,是者为非,非者为是,冒然用刑,殃及无辜,误伤性命。



修道如治狱也。辨别真假是非,如治狱之审断善恶,去假存真,而保性命,如治狱之赏善、罚恶,而伸冤屈。人能以治狱之道穷究其实理,则明于心而见于行,尽性至命,未有不亨不利者也。

初九,刚而不明,冒然前进,进必至咎,是以屡校灭趾,以戒其足,勿妄动。不变动于初,自不致咎于终。此行道先贵穷理也。

六二,柔而不刚,见理未真,仅得其肤廓,未得其肯綮,若急欲行之,不但无补于内,而且有伤于外,如噬肤灭鼻矣。鼻所以辨香臭,口食物而鼻先臭之。口不知味,虽鼻能辨,亦属于无用。幸其柔而中正,见理未真,不敢行持,得以无咎。此穷理未入者也。

六三,居二之上,识见稍高于二,较二更进一层,如噬腊肉也。肉在肤内,肉至于腊,须刚烈深入而后知味。三虽进益,犹未得真,似是而非,若有妄动,必反招凶,如噬腊肉遇毒矣。然志刚而性柔,不能成事,亦不败事,虽有小吝,终得无咎。此穷理渐入者也。

九四,居于明体,在三之上,穷理较三更进一层,如噬干胏矣。胏为贴骨之肉,丝膜相杂,骨肉相连,又至于干,不易剥去,若不刻入深进,而不能见真。以象取之,得金矢;以理取之,利艰贞。艰贞之利,不能辨而强辨,深造自得,如用金矢,而无微不入,似是而非之假,可以一概剥去,而得其真。明明朗朗,明于动而动之,无有不吉者。此穷理见真者也。

六五,居于四上,柔而虚中,穷理较四更进一层,如噬干肉矣。穷理至四之金矢,是非邪正,判然分明,如干肉而噬之无味,无容再嚼矣。然虽无味,犹当温故知新,于已明之理,更下一层功夫,已明而益求其明,必无一毫疑惑,而后笃行之。以象取之得黄金,以理取之为贞厉。黄金者,明而归中。贞厉者,正而惊惧,虚中惊惧,实见得有些一番道理。明于内而验于外,无行不合道,无事不得吉。此穷理绝无一疑者也。

上九,刚而不明,不知辨别实理,误用聪明,入于旁门,空空一世,终归泯灭,是以何校灭耳也。目明而耳聪,不能明理,应灭其目,何至来耳。

盖以迷人不明大道者,皆由乱学乱问,听信盲师,不辨真假,着空执相,每多招凶受害,其祸根在耳。出乎尔旨反乎尔,不明于始,受伤于终,理有可决。此绝不知穷理者也。

然则穷理功夫,须要剥去一层又一层,直剥到道之骨髓处,无些子疑惑,方是真知灼见。若未到道之骨髓处,犹有隔碍,未云得真,不可妄动自招其祸。

噫!纵识朱砂与黑铅,不知火候也如闲,大都全借修持力,毫发差殊不结丹。穷理工夫,岂小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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