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三因极一病证方论

凡例

夫五痫合属五脏,而无肾有胃者,以肾属鼠,非畜养物,神无主治,故不作痫;胃属鸡,系六畜物,故有象;兼胃为五脏海,非余腑比。又犬属戌,手太阳小肠经主之,虽属六畜,初无犬痫者,以辰戌为魁罡,四杀没处,不兴痫象。古方类例,未之究也,学者宜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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