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医效秘传

过经不解

伤寒六日传六经,为一候,七日当解。若不解,再传,至十三日谓之过经。然去伤寒之邪,不过汗、吐、下三法,三法得当,则随手而愈矣。若当汗失汗,则邪热内陷;当下失下,则邪热留滞,传变不已,过经而不解也。亦有汗、吐、下后药力欠至,邪气未尽,宿垢凝结于肠胃,余毒壅窒于经络,亦致过经而不解也。大法:虚者视轻重而调养之,实者量怯弱而再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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