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医宗金鉴
蛔厥者,当吐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非」〔此〕为藏寒,蛔上入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
【按】
此为藏寒之「此」字,当是「非」字,若是「此」字,何以辨寒厥,当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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