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卒然不语,名曰哑胎,不须服药,产则能言矣。盖声出于肾,胞络贯肾,故不能言也。经曰:九月而哑,十月当复便是。
妊娠谵语,用四物汤倍加白芍、当归,去生地,合二陈加山楂、薄荷、姜汁治之。
孕妇舌青者,子死腹中也,用麝香五分,肉桂三分,为末,煮酒调服。如双胎一生一死,亦宜此方。因母患症熏蒸其胎,致儿灼死,死儿着冷,不能自出,或用黑神散之类,以暖其胎,胎自下矣。
孕妇小便频数,名曰子淋,服内补汤立效。小便不通者,乃胎下坠而压膀胱,名曰转胞,宜补中益气加车前。有内伤者,乃血郁不去,今之梗痛是也。
妊娠大便秘结,乃血枯气闭也,四物汤加枳壳、桃仁。孕妇水泻,宜分别而治之,忌理中、五积散,因有干姜、玉桂也。伤食泻者,养胃汤加消食药。有伤生冷而泻者,亦用养胃汤加木香。火泻者,香薷饮,夏月暴注下迫者是也。暑泻者,胃苓汤加香薷。气虚作泻者,肠鸣而不痛,水谷不化者是也,补中益气汤或四君子汤。胎前血泻,胃苓汤加木香、砂仁,或紫苏饮加神曲、泽泻、黄连。胃口发饱,夹痰呕逆者,忌用参、连。胎前、产后痢,载《痢证汇参》,故不赘。
怀孕五六个月或七八月,胎忽乱动,两三日间,或痛或有水下,但腰不甚痛,是胎未离经,名弄胎,又曰试胎。胎水有无俱不妨,但直身坐卧行立,不可惊忧逼迫,以致误事。二者俱非正产,必因触犯所致。凡孕妇五六个月,或三四个月,常要紧束其身,勿令胎放肆,又不可饮酒,常沐浴。
《达生编》云:小产当慎,三五月而堕者,谓之小产。此因脏腑损伤,胞系腐烂,以致堕胎。此比之大产更甚。大产瓜熟蒂落,本无足虑,尚有多少艰难,何况损伤胞系而堕乎?轻视小产,每致殒命。须倍加将息,宜服补血养气,去瘀生新之药。世有服落胎之药者,害莫大焉。此丐户稳婆所为,医者断无此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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