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竹林女科证治

蓄外家之法

无故置外家大非美事,凡诸败坏无不由之。若年老妻衰无后为大,则势有不得无置者,然置之易而蓄之难,则蓄之贵得其法也。一则蓄之不可过严,盖主母见外家大都非所乐从,是以或多嗔怒,或多骂詈,或因事责其起居,或假借加以声色,是皆常情之所必至者。而不知产育由于气血,气血由于情怀,情怀不畅则冲任受伤,冲任受伤则胎孕不受,故蓄之不可过严也。一则外家室宜静,宜远,宜少,近耳目者为妙。盖私构之倾,男子宜锐女子宜受,一锐一受皆由于气,当此之时,专则气聚,而直前是以宜,子怯气馁而不摄,何以成胎?然勇怯之由,其权在心,心之所致气亦至焉。心有疑惧,则心不至气即不至矣。倘临期惊有所闻,则气在耳而不及器矣;疑有所见,则气在目而不及器矣;或忿或畏,则气结在心而不至器矣。气有不至,则如石投水,而水则无知也。且两阵交锋最嫌奸细之侦伺,一心无二,何堪谗间以相离,此外家室所以贵乎静且远也。然此二法亦不过为锦囊无奈者设耳,倘有高明贤淑,惟宗祧之是虑,不惟不 而且相怜,则愈近愈慰而远之之说,岂近人情苟其不然,则虽有蓄之之名,而终无蓄之之实,虽置外家有何益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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