痨瘵之证,咯血痰嗽,遗精泄泻,潮热盗汗,瘦削疲倦,梦与鬼交。或梦亡先,喜见人过,常怀忿怨。平旦病减,午后病增,发热心烦,口燥鼻干,脸红唇赤,骨蒸肺痿,咽痛失音。若泻不止,则不治矣。
其原得于酒色损伤,以及失血之后,瘀血郁热,化生痨虫,蚀人脏腑之精血,变生诸般怪证。病人死后,虫气传染家人,名曰传尸,又名尸疰,谓其自上注下,见证与前死之人相似故也。
辨虫之法,或腹中有块,或脑后两边有小结核,或用乳香熏手背,以帛覆手心,良久手上出毛长寸许。白黄者可治,红者稍难,青黑者死。若熏手无毛,非痨虫证也。又或用真安息香烧烟吸之,不嗽者非传尸,烟入即嗽,真传尸也。
痨虫之形,或似蜣螂,或似红丝马尾,或似蛤蟆猬鼠,或似鞠面,或有足无头,或有头无足,或化精血归于元气之内。若传至三人者,其虫灵怪不可治。凡用药治虫,勿令病者知之,恐虫觉悟,难取效也。
夫痨虫何由而生哉?木必先腐,而后虫生之。人身亦必先有瘀血,虚热郁蒸,乃生痨虫。虫者,风木之气所化。人身肝主风,木又主藏血,肝脏之血若有瘀积,是犹木之先腐也,于是肝脏之风气郁遏蒸煽,将瘀血化生为虫。
既化为虫,即从虫治之,宜天灵盖散治之。然天灵盖不易得,且不宜用,可用川椒代之,或金蟾丸亦可。余每用干漆、明雄、川椒、楝根皮、白颈蚯蚓、升麻、郁金共为末,白汤五更时服,其虫不吐即下。义固取于杀虫,而尤在干漆、郁金兼治瘀血,以痨虫是瘀血所化,杀虫是治其标,去瘀是治其本也。诸书但言杀虫,而不知虫之所自生,宜乎未得其治也。吾为指出,痨虫是瘀血所化,治瘀血是治其本也。《辨证录》用移尸灭怪汤,治痨虫传尸,方以去瘀为主,故效。
痨虫之生,由瘀血所化,而痨虫既生,蚀人精血,人之正气日以消耗。不治其虚,但杀其虫,病终不能愈也,月华丸主之。义取补虚,而去瘀杀虫兼施,其治乃万全之策。鳗鱼肉常食亦佳,或鳗鱼骨、鳖甲、知母、山茱萸、柴胡、当归、青黛、桃枭,为丸,人参汤下,亦攻补兼行之术。
又凡湿热积痰皆能生虫,与小儿疳虫无异,用金蟾丸即愈。不比血化之虫灵怪难治也。
既杀虫后,但当滋补其虚。阴虚者十居八九,琼玉膏主之,加黄柏、知母、紫河车更佳。阳虚者十之二三,六君子汤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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