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女科经纶
《妇人良方》曰∶妇人怀胎,有七月八月而产者,有至九月十月而产者,有经一年二年,乃至四年而后产者,各根据法治之。
娄全善曰∶先期欲产者,凉血安胎。过期不产者,补血行滞。
本文传播知识,如有侵权,请联系微信tunyi13166124885;本文非处方,如需治病,请联系医院。
上一节 返回目录 下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