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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痰止咳平喘药是什么?

化痰止咳平喘药

凡能祛痰或消痰,治疗“痰证”为主的药物,称化痰药;以制止或减轻咳嗽和喘息为主要作用的药物,称止咳平喘药,因化痰药每兼止咳、平喘作用;而止咳平喘药又每兼化痰作用,且病证上痰、咳、喘三者相互兼杂,故将化痰药与止咳平喘药合并一章介绍。 化痰药主治痰证。痰者,既是病理产物,又是致病因子,它“随气升降,无处不到”,所以痰的病证甚多:如痰阻于肺之咳喘痰多;痰蒙心窍之昏厥、癫痫;痰蒙清阳之眩晕;痰扰心神之睡眠不安;肝风夹痰之中风、惊厥;痰阻经络之肢体麻木,半身不遂,口眼歪斜;痰火互结之瘰疬、瘿瘤;痰凝肌肉,流注骨节之阴疽流注等,皆可用化痰药治之。止咳平喘药用于外感、内伤所致的各种咳嗽和喘息。

应用本章药物,除应根据病证不同,针对性地选择不同的化痰药及止咳平喘药外,因咳喘每多夹痰,痰多易发咳嗽,故化痰、止咳、平喘三者常配伍同用。再则应根据痰、咳、喘的不同病因清机而配伍,以治病求本,标本兼顾:如外感而致者,当配解表散邪药;火热而致者,应配清热泻火药;里寒者,配温里散寒药;虚劳者,配补虚药。此外,如癫痫、惊厥、眩晕、昏迷者,则当配平肝息风、开窍、安神药;痰核、瘰疬、瘿瘤者,配软坚散结之品;阴疽流注者,配温阳通滞散结之品。治痰证,除分清不同痰证而选用不同的化痰药外,应据成痰之因,审因论治。“脾为生痰之源”,脾虚则津液不归正化而聚湿生痰,故常配健脾燥湿药同用,以标本兼顾。又因痰易阻滞气机,“气滞则痰凝,气行则痰消”,故常配理气药同用,以加强化痰之功。

某些温燥之性强烈的刺激性化痰药,凡痰中带血等有出血倾向者,宜慎用;麻疹初起有表邪之咳嗽,不宜单投止咳药,当以疏解清宣为主,以免恋邪而致久喘不已及影响麻疹之透发,对收敛性及温燥之药尤为所忌。

根据药性、功能及临床应用的不同,化痰止咳平喘药可分为温化寒痰药、清化热痰药及止咳平喘药三类。

现代药理研究证明,化痰止咳平喘药一般具有祛痰、镇咳、平喘、抑菌、抗病毒、消炎利尿等作用,部分药物还有镇静、镇痛、抗痉厥、改善血液循环、调节免疫作用。

温化寒痰药

本节药物,味多辛苦,性多温燥,主归肺、脾、肝经,有温肺祛寒,燥湿化痰之功,部分药物外用有消肿止痛的作用。温化寒痰药,主治寒痰、湿痰证,如咳嗽气喘、痰多色白、苔腻之证;以及由寒痰、湿痰所致的眩晕、肢体麻木、阴疽流注,以及疮痈肿毒。临床运用时,常与温散寒邪,燥湿健脾的药物配伍,以期达到温化寒痰、湿痰的目的。 温燥之性的温化寒痰药,不宜用于热痰、燥痰之证。

清化热痰药

本节药物药性多寒凉,有清化热痰之功,部分药物质润,兼能润燥,部分药物味咸,兼能软坚散结。清化热痰药主治热痰证,如咳嗽气喘,痰黄质稠者;若痰稠难咯,唇舌干燥之燥痰证,宜选质润之润燥化痰药;痰热癫痫、中风惊厥、瘿瘤、痰火瘰疬等、均可以清化热痰药治之。临床应用时,常与清热泻火、养阴润肺药配伍,以期达到清化热痰,清润燥痰的目的。

药性寒凉的清化热痰药、润燥化痰药,则寒痰与湿痰证不宜用。

止咳平喘药

本类药物主归肺经,其味或辛或苦或甘,其性或温或寒,由于药物性味不同,质地润、燥有异,止咳平喘之理也就有所不同,有宣肺、清肺、润肺、降肺、敛肺及化痰之别。其中有的药物偏于止咳,有的偏于平喘,有的则兼而有之。

本节药物主治咳喘,而咳喘之证,病情复杂,有外感内伤之别,寒热虚实之异。临床应用时应审证求因,随证选用不同的止咳、平喘药,并配伍相应的有关药物,总之不可见咳治咳,见喘治喘。

表证、麻疹初起,不能单投止咳药,当以疏解宣发为主,少佐止咳药物,更不能过早使用敛肺止咳药。个别麻醉镇咳定喘药,因易成瘾,易恋邪,用之宜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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