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外台秘要

年神傍通法并杂忌傍通法

论曰:此等诸法,并散在诸部,不可寻究,故集之一处,造次易知,所以省披讨也。

孔穴主对法。

论曰:凡云孔穴主对者,穴名在上,病状在下,或一病有数穴,或数病共一穴,皆临时斟酌作法用之。其有须灸者,即灸之;不宜灸者,经穴了注其名,并为良法,但恨下里间知者鲜尔。所以,学者深须解之,皆须妙解,知灸知药,固是良医。(通按:此款出《千金》,本文言针言灸言药,合治方为良法。今删去针单言灸药,遂觉文理欠顺,又云:经穴注了,其灸似误,或是了注其名。)

脐 心 肘 咽 口 头 脊 膝 足

年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七 十八

(以上人神所在傍看,他皆仿此。)

十九 二十 二一 二二 二三 二四 二五 二六 二七

二八 二九 三十 三一 三二 三三 三四 三五 三六

三七 三八 三九 四十 四一 四二 四三 四四 四五

四六 四七 四八 四九 五十 五一 五二 五三 五四

五五 五六 五七 五八 五九 六十 六一 六二 六三

六四 六五 六六 六七 六八 六九 七十 七一 七二

七三 七四 七五 七六 七七 七八 七九 八十 八一

八二 八三 八四 八五 八六 八七 八八 八九 九十

上件九部,人神岁移一部,周而复始,不可灸,凶。

心、喉、头、肩、背、腰、腹、项、足、膝、阴、股。

年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七 十八 十九 二十 二一 二二 二三 二四

二五 二六 二七 二八 二九 三十 三一 三二 三三 三四 三五 三六

三七 三八 三九 四十 四一 四二 四三 四四 四五 四六 四七 四八

四九 五十 五一 五二 五三 五四 五五 五六 五七 五八 五九 六十

六一 六二 六三 六四 六五 六六 六七 六八 六九 七十 七一 七二

七三 七四 七五 七六 七七 七八 七九 八十 八一 八二 八三 八四

八五 八六 八七 八八 八九 九十 九一 九二 九三 九四 九五 九六

上件十二部,人神所在,并不可灸及损伤。慎之!

推月忌日忌傍通法:

月忌法:

正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血忌:丑 未 寅 申 卯 酉 辰 戌 巳 亥 午 子 凶

月厌:戌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丑 子 亥 凶

四激:戌 戌 戌 丑 丑 丑 辰 辰 辰 未 未 未 凶

月杀:丑 戌 未 辰 丑 戌 未 辰 丑 戌 未 辰 凶

月刑:巳 子 辰 申 午 丑 寅 酉 未 亥 卯 戌 凶

六害:巳 辰 卯 寅 丑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午 凶

天医:卯 寅 丑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巳 午 辰 吉

上于天医上取师疗病吉,余不得灸,及取师凶。

日忌法:

一日在足大指;二日外踝;三日股内及脚腨;四日腰及髀;五日口齿、舌根、咽、悬臃及足指;六日手小指、少阳及脐下;七日内踝;八日足腕,一云在脚;九日尻及龟尾、手阳明;十日腰眼及足拇指;十一鼻柱及眉;十二面、发际;十三牙齿;十四胃脘、咽喉、足阳明;十五遍身;十六胸、乳;十七气冲及胁;十八腹内;十九足趺、足下及项;二十膝以下,一云踝及膊;二十一唇、舌、足小指;二十二伏兔、外踝,一云胸臆中;二十三肝俞、足趺、两腋;二十四手阳明、两胁及小肠;二十五足阳明、心腹,一云膝足;二十六手足、胸;二十七膝、内踝,一云肩膊、膈下及两足并阴囊中;二十八阴中及耳颊;二十九膝、头颞、顬、两手足;三十足趺上及颊、膝头,又云关元下至足心,又云通身。

上件人神所在,上件日并不宜灸。

十干人神所在法:

甲日在头,乙日在顶,丙日在肩臂,丁日胸胁,戊日在腹及颔颈,己日在背,庚日在膝及髀腰,辛日在脾及心肺,壬日在肾及手,癸日在足。

十二支人神所在法:

子日在目,孙氏云在肩口;丑日在耳及腰;寅日在胸面,孙云在口;卯日在脾,孙云在鼻;辰日在腰;巳日在头目,孙云在手;午日在心腹;未日在两足心,孙云在足;申日在肩额,孙云在头腰;酉日在腰,孙云在背;戌日在咽喉,孙云在头,一作项;亥日在臂颈,又云在膝,孙云在项。

十二时人神所在法:

子时在踝;丑时在头;寅时在耳,孙云在目;卯时在面,孙云在目;辰时在项,孙云在口;巳时在乳,一云肩;午时在胸胁;未时在腹;申时在心;酉时在膝,孙云在背、脾;戌时在腰,孙云在阴左右;亥时在股。

十二祗人神所在法:

建日不治足,一作头,禁晡时。除日不治眼,一作膝,禁日入。满日不治腹,禁黄昏。平日不治腰背,禁人定。定日不治心,禁夜半。执日不治手,禁鸡鸣。破日不治口,禁平旦。危日不治鼻,禁日出。成日不治唇,禁食时。收日不治头,一作足,禁食时。开日不治耳,禁日中。闭日不治目,禁日斜。

又法

甲乙日忌寅时,不灸头。丙丁日忌辰时,不灸耳。戊己日忌午时,不灸发鬓,一云不灸膝膑。壬癸日忌酉时,不灸足。

又方

每月六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四日、小尽日。

甲辰、庚寅、乙卯、丙辰、辛巳、五辰、五酉、五未、八节日前后各一日。

若遇以上日并凶,不宜灸之。

又法

正月丑、二月戌、三月未、四月辰、五月丑、六月戌、七月未、八月辰、九月丑、十月戌、十一月未、十二月辰。

又法

男忌壬辰、甲辰、己巳、丙午、丁未。

女忌甲寅、乙卯、乙酉、乙巳、丁巳。

又法

男忌除日,女忌破日。

又法

男忌戌日,女忌辰日。孙氏方忌巳日。

又法

丙子日天子会、壬子日百王会、甲子日太子会、丁巳日三公会、丙辰日诸侯会、辛卯日大夫会、癸卯日人臣会、乙亥日以上都会。

又法

木命人,行年在木,不宜针及服青药。

火命人,行年在火,不宜汗及服赤药。

土命人,行年在土,不宜吐及服黄药。

金命人,行年在金,不宜灸及服白药。

水命人,行年在水,不宜下利及服黑药。

凡不知此法下药,若遇命厄会深者,下手即死。

又法

立春、春分,脾;立夏、夏至,肺;立秋、秋分,肝;立冬,冬至,心;四季十八日,肾。

又法

春左胁、秋右胁、夏在脐、冬在腰。以上人神,并不宜灸之,伤神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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