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竹林女科证治
婴儿齿不生者,由齿为骨之所终,髓之所养,禀气不足,则髓不能充,故齿久不生。宜用川芎、干地黄、当归、山药、白芍各一两、沉香五钱、甘草三钱。为末,白汤调下五分;外用药末干掺齿龈上,手指擦之,日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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