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古今医统大全

炷火先后

《资生》云∶凡灸当先阳后阴,言从头向左而渐下,次从头向右而渐下,先上后下。《明堂》云∶先灸上,后灸下,先灸少,后灸多,皆宜审之。王节斋曰∶灸火须自上而下,不可先灸下后灸上。



本文传播知识,如有侵权,请联系微信tunyi13166124885;本文非处方,如需治病,请联系医院。

上一节 返回目录 下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