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温热逢源

论伏邪外发须辨六经形证

《伤寒绪论》曰:初发病时,头项痛,腰脊强,恶寒,足太阳也;发热面赤、恶风,手太阳也;目疼、鼻干、不得卧,足阳明也;蒸热而渴,手阳明也;胸胁满痛、口苦,足少阳也;耳聋,及病寒热往来,手少阳也;腹满、自利而吐,足太阴也;口干、津不到咽,手太阴也;脉沉细、口燥渴,足少阴也;舌干、不得卧,手太阴也;耳聋、囊缩、不知人事,足厥阴也;烦满、厥逆,手厥阴也。《医略》曰:太阳之脉上连风府,循腰脊,故头项痛,腰脊强;阳明之脉,挟鼻络于目,故身热,目疼,鼻干,不得卧;少阳之脉,循胁,络于耳,故胸胁痛而耳聋;太阴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而嗌干;少阴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厥阴脉循阴器,而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凡外感病,无论暴感伏气,或由外而入内,则由三阳而传入三阴;或由内而达外,则由三阴而外出三阳。六经各有见证,即各有界限可凭。治病者指其见证,即可知其病之浅深。问其前见何证,今见何证,即可知病之传变。伤寒如此,温病何独不热。《素问·热病论》、仲景《伤寒论》均以此立法,圣人复起,莫此易也。近贤叶氏,始有伤寒分六经,温病分三焦之论,谓出河间。其实温热病之法,至河间始详;至温病分三焦之论,河间并无此说,其书具在,可复按也。厥后吴鞠通著《温病条辨》,遂专主三焦,废六经而不论。殊不知人身经络,有内外浅深之别,而不欲使上下之截然不通也。其《上焦篇》提纲云:凡温病者,始于上焦,在手太阴。试观温邪初发者,其果悉见上焦肺经之见证乎?即或见上焦之证,其果中下焦能丝毫无病乎?鞠通苟虚心诊视,应亦自知其说之不可通矣。况伤寒、温热,为病不同,而六经之见证则同;用药不同,而六经之立法则同。治温病者,乌可舍六经而不讲者哉。

附录《医悟》

表证:

发热、恶寒、身痛、四肢拘急、喘。

太阳经证:

头痛、项脊强、脉浮、脉伏。

阳明经证:

目痛、鼻干、唇焦、漱水不欲咽、尺寸俱长。

少阳经证:

耳聋、胸满、胁痛、目眩、口苦、苔滑、脉弦。

半表里证:

呕吐、寒热往来、头汗、盗汗。

太阴经证:

腹微满、脉沉实、自利。

少阴经证:

口燥咽干而渴、咽痛、下利清水、目不明。

厥阴经证:

少腹满、囊缩、舌卷、厥逆、消渴。

太阳腑证:

口渴、溺赤。

阳明腑证:

潮热、谵语、狂乱、不得眠、自汗、手足汗、便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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