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针灸逢源

蛊毒

闽广之人,有于端午日午时捉虺蛇、蜈蚣、蛤蟆三物,同贮一器,任其自相食啖,俟一物独存,取其毒于饮食中啖之,少则待以岁月,食尽五脏而后死,死则流毒于旁人,亦成此病,多则数日即死。其症心腹绞痛,如有虫咬,吐下恶血,如猪肝烂肉,若不早治,百无一生,此之谓蛊病。一中毒,不论年之远近,但取煮熟鸡子,插金银簪于内,口含鸡子一食顷,簪卵俱黑者是毒,否则非也。

初中毒方

青木香(一两)

水煎一碗,空心吃之可吐,如不吐,至三服必吐。

不拘新久中毒方

雄黄 朱砂(各五钱。研细) 藜芦(一钱。○吃此药不可吃酒,凡人参、沙参、丹参、元参、细辛、赤白芍,吃藜芦前后俱忌吃) 巴豆(去壳、细皮及油,用霜三分)

共为末,蜜丸梧子大,每服(五分),空心姜汤下,后当泻去恶物。如烦闷,吃生鸭血,或煮鸭汤饮之,即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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