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童幼,天癸未行之先属少阴,天癸既行属厥阴,天癸既绝属太阴。或妊娠养胎,始子厥阴者,是祖气生化之原也。阴阳配合,故次及少阳胆经,五行相生,正是肝胆之木,次及胞络,三焦之火,历脾、肾、肺、大肠、胃、膀胱而终十月之期焉。惟手少阴、太阳二经,无专养者,君主之官,无为而已。
一月肝足厥阴经。
二月胆足少阳经。
三月胞络手厥阴经。
四月三焦手少阳经。
五月脾足太阴经。
六月胃足阳明经。
七月肺手太阴经。
八月大肠手阳明经。
九月肾足少阴经。
十月膀胱足太阳经。
按回回国,译天文书,七曜相照,所属与前不同,今并载以备参考(初曜胎宮极热,将外肤蒸干后为胞衣。)
一月土星照。
二月木星照(色变红。)
三月火星照(心肝脑成。)
四月太阳照(身体全成。)
五月金星照(毛发成。)
六月水星照(舌动,口开。)
七月太阴照(此月胎中有力,若是月生,养得长成。)
八月又土星照(土星性燥,胎气动,儿昏沉,是月生,养不长成。)
九月又水星照(热润,有力转动。)
十月既足,气全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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