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痫,先寒热洒淅乃发者,屈指如数物形。鸠尾上五分三壮,间使、神庭三壮,三阴交。
猪痫,尸厥吐沫。巨阙三壮,太渊。
犬痫,劳宫、申脉各一壮。
鸡痫,善惊反折,手掣自摇。绝骨、申脉、内庭、百会、间使、太冲、太渊。
羊痫,吐舌目瞪,羊鸣。大椎三壮,解溪、又第九椎下间三壮。
牛痫,直视,腹胀。鸠尾三壮,三阴交、大椎三壮。
马痫,张目、摇头反折、马鸣。仆参、风府三壮,神门、金门、脐中三壮。
五痫,神门、间使、鬼眼、申脉。
惊痫瘈疭,昆仑、前顶、长强、神门、百会三壮,神庭七壮,本神。
腹满不食,中脘针,绝骨、下三里。
吐血,鱼际、神门、劳宫、太冲、尺泽、心俞五十壮。
急惊风者,因风而作,或闻禽兽鸡犬声而作,口生潮涎,一身搐搦,身口皆热,发作暴烈,过后惺惺如旧。
慢惊风者,作于大病之余,或大吐之余,脾胃极虚,身与口鼻气出皆冷,时时瘈疭,昏睡露睛,撮口。上急惊两症气绝者,先诊太冲脉,不绝者可治。百会三壮,神庭七壮,鬼眼三壮,肝俞七壮,两乳头三壮,男左女右,第二椎并五椎各七壮,或脐中百壮,神效。
痘疹,个个突起光泽则无患。若痘色如血点且凹,渐至黑陷,则难救。
怪疾,凡一身之病昼轻夜重者,难治。各随其经而病势渐至加重,胸亦烦闷痛,怪幻不测者,乃阴阳失摄,阴邪妄动之致也。急用《神应经》治鬼邪法:先刺间使后十三穴,必须其次第而行针,若失次则无效,并针上等穴。次针原病之所管经要穴。病重者针不过十余度而愈。病轻者针不过四、五度而效愈。且阴下逢穴,累施无效,然后行之。且夫申脉、上星、曲池穴,宜火针七锃而或不施火针,只以圆利针或三棱针累施,不失其次第,则每有神效。七锃谓该若灸七壮之说也。火针亦依其法而针,刺入肉不出皮外,以针缝稍拔还纳,依其七数是也。
大人小儿怪疾,同治此法,行针必以盛年精神有余者,乃能取效矣。
咀咒之症,亦须用鬼邪之法,先针间使后十三穴,火锃一依其法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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