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灵枢识

官针篇第七

官针最妙 马云:官者任也,官针者,任九针之所宜也。张云:官,法也,公也,制有法而公于人,故曰官针。

病弗能移 张云:用不得法,则不能去病。

皮肤为痈 张云:内伤良肉,则血流于内而溃于外,故皮肤为痈。

支为大脓 《甲乙》支,作反。马云:支,当作皮,或作反。张云:病气不泻而伤其支络,故为大脓,凡病有浮沉,刺分浅深,过之则内伤,不及则外壅,邪反从之,后生大病。简案:支字今从《甲乙》作反。

大者泻,小者不移 张云:当小而大则泻伤正气,当大而小则病不能移,皆失针之宜也。

病在皮肤(止)勿取 张云:病在皮肤无常处者,火之游行也,用镵针者主泻阳气也,肤白则无火可知,故不宜刺。

取之鍉针于井荥分输 张云:此针宜于用补。分输,言各经也。

病在中者 张云:中,言其远也。九针论:八曰长针,主取深邪远痹者也。

痹气暴发 九针论云:调阴阳四时,而合十二经脉,虚邪客于经络而为暴痹者也,故为之治,针必令尖如牦,且圆且锐,中身微大,以取暴气,知痹气暴发,即所谓暴痹也。

大针 九针十二原云:尖如挺,其锋微圆,以泻机关之水也。九针论云:主取大气不出关节者。

固居 马本居,作痹。注云:前云病在经络痼痹者,取以锋针,当同之也,但彼止取经取络,而此则泻其井荥与俞,及照五脏以取四时耳。简案:居作痹,未见所据。

日应九变 日,诸本作以,是,当删改。

诸经荥输脏腧 张云:诸经荥输,凡井荥经合之类皆腧也,脏腧背间之脏腑腧也。本经输、腧、俞三字皆通用。

远道刺 《甲乙》无远字。简案:道,导同。

腑腧 张云:谓足太阳膀胱经、足阳明胃经、足少阳胆经,十二经中,惟此三经最远,可以因下取上,故曰远道刺。

大经 志云:五脏六腑之大络也,邪客于皮毛,入舍于孙络,留而不去,闭结不通,则流溢于大经之分,而生奇病,故刺大经之结络以通之。

小络之血脉 张云:调经论曰:病在血,调之络。经脉篇曰:诸刺络脉者,必刺其结。上甚血者,虽无结急,取之以泻其邪,而出其血,留之发为痹也。

分刺 志云:分肉之间,溪谷之会,亦有三百六十五穴,会邪在肌肉者取之。

大泻刺 《甲乙》注:一作大刺。

毛刺 志云:邪闭于皮毛之间,浮浅取之,所谓刺毫毛无伤皮,刺皮无伤肉也。

刺浮痹皮肤也 《甲乙》痹下有于字。

巨刺 马云:《素问·缪刺论》以刺经穴为巨刺,刺络穴为缪刺,皆左取右,右取左。

焠刺 马云:调经论曰:病在骨,焠刺药熨。张云:即后世火针之属,取寒痹者用之。以上谓之九变。

十二节 志云:节,制也,言针有十二节制,以应十二经也。

偶刺 马云:前后各用一针,有阴阳配合之义,故曰偶刺。张云:偶,两也,前后各一,故曰偶刺也。

以手直心(止)傍针之也 张曰:直,当也,以手直心若背,谓前心后心,当其痛所,各用一针治之,然须斜针以刺其傍,恐中心则死也。马云:傍,当作旁,古盖通用。

报刺 张云:重刺也。简案:犹报灸之报。

无常处也 《甲乙》无也字。

无拔针 《甲乙》无无字。

恢刺 史云:恢,苦回切,大也,一本作怪。道藏本怪作悭,恐误。恢,大也,出《说文》。张云:恢恢廓也。志云:恢,大之也,前后恢荡其筋之急。

恢刺直 诸本直作者,当改。

旁之举之前后 楼氏云:谓直刺入郄,转针头从旁挑举其筋也。张云:不刺筋而刺其旁,必数举其针,或前或后,以恢其气,则筋痹可舒也。

齐刺 张云:齐者,三针齐用也,故又曰三刺,甲乙作参刺。

以治寒气小深者 《甲乙》寒下有热字。

扬刺 张云:扬,散也,中外共五针,而用在浮泛,故能祛散博大之寒气。志云:从中而发扬于四旁也。

治寒气之博大者 《甲乙》寒下有热字,无气字。

直针刺 张云:直入无避也,引起其皮而刺之,则所用不深。

输刺 张云:输,委输也,言能输泻其邪,非上荥文输之谓,直入直出,用其锐也,稀发针,留之久也,久而且深,故可以去盛热之气。志云:直入直出,如转输也。

短刺 张云:短者,入之渐也,故稍摇针而深致骨,所以摩骨痹,摩,迫切也。志云:短刺者,用短针深入而至骨。

浮刺 马云:似前扬刺,但彼有正纳旁纳,而此则止有旁入之针耳。张云:浮,轻浮也,旁入其针而浮举之,故可治肌肤之寒,此与上文毛刺义大同。

阴刺 马云:以其刺阴经也。张云:刺阴寒也。志云:刺少阴之寒厥也。

率刺之 张云:率,统也。

中寒厥,足踝后少阴也 《甲乙》厥足作者取,似是。马云:中,去声。简案:上文言十二刺应十二经,然特举足踝后少阴,不及他经,其义今无可考。

旁针刺 《甲乙》无针字。张云:一正一旁也,正者刺其经,旁者刺其络,故可以刺久居之留痹。

赞刺 张云:赞,助也,数发针而浅之,以后助前,故可使之出血而治痈肿。志云:助痈肿之外散也。

致其空脉气也 《甲乙》作致其脉空也。张云:盖恐太过,反伤正气,故但久留而引致之,使其空中之脉气上行也。张兆璜云:致五脏之神机,非营卫血气,故曰空脉气。

脉浅者勿刺 《甲乙》脉下有气字。张云:脉浅者,最易泄气。

谷气出 马云:终始篇曰:凡刺之属,三刺至谷气。故一刺则阳邪出,再刺则阴邪出,三刺则谷气至,正与此节同。张云:谷气即正气,亦曰神气。出,至也。终始篇曰:所谓谷气至者,已补而实,已泻而虚。故以知谷气至也。志云:谷气者,通会于肌腠之元真,脾胃之所主也,故曰谷气。

阴邪出 张云:绝皮及肌,邪气稍深,故曰阴邪。

未入分肉间也 《甲乙》无也字,间下有后刺深之一句。马云:肌肉分肉之辨,肌肉在皮内肉上,而分肉则近于骨者也,分肉有二,各部在外之肉曰分肉,其在内近骨之肉与骨根分,亦曰分肉。张云:大肉深处,各有分理,是谓分肉间也。

逐邪气而来血气 《甲乙》作逐阳邪之气,无而来血气四字。

致阴气之邪,(止)此之谓也 《甲乙》作致阴邪之气。张云:凡刺之浅深,其法有三,先刺绝皮,取卫中之阳邪也,再刺稍深,取营中之阴邪也,三刺最深,及于分肉之间,则谷气始下,下,言见也。按终始篇之义。与此互有发明。

年之所加,(止)不可以为工也 张云:年之所加,如天元纪、至真要等论是也,气之盛衰,如八正神明论、阴阳系日月等篇是也,知天地之气候,则人有五虚五实,皆可因而知矣,此数句,又见六节藏象论。简案:此五句,疑后人所关。

半刺 张云:此即前章毛刺之义,浅入而疾发,故可取皮分以应肺。

豹文刺 张云:豹文者,言其多也,主取血脉,所以应心。

关刺 张云:关,关节也,左右四肢也,尽筋,即关节之处也,慎无出血,血以养筋也,肝主筋,刺筋所以应肝。

或曰渊刺一曰岂刺 《甲乙》此二句在四曰合谷刺下。

合谷刺 张云:言三四攒合,如鸡足也,邪在肉间,其气广大,非合刺不可。脾主肌肉,故取肌痹者,所以应脾。简案:张戴人治郾城梁贾麻痹,针用鸡足法,向上卧针,三进三引,复向下卧针送入,见《儒门事亲》。

输刺 张云:义见前章,肾主骨,刺深至骨,所以应肾。


本文传播知识,如有侵权,请联系微信tunyi13166124885;本文非处方,如需治病,请联系医院。

上一节 返回目录 下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