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原出于利与力。因为有利才有引力, 有弊才生斥力。故“趋利避害”是古今中外 的恒理。不仅人是如此,无机界和自然现象 都没有例外。对不同领域的利弊所伴生的 引、斥力进行探索和描述,就有各种理。力 在相关事物之间的表现统称作用。宇宙间现 在已经被人发现和公认的作用有四,即:“磁 场、引力场、强相互作用和弱相互作用”,包 括尚未发现或虽已发现还未被公认的作用 力皆可综合为三,即:“吸引、排斥、中和”。 大至宇宙,小至基本粒子。从宗教中的神、 佛、上帝、真主到无机物,就作用力而言,只 有上述三种作用力的层次差,方向差,强弱 差。因此,任何理(论)都不过是对此三种 力的揭示和表述,揭示的精度是衡量理的真假程度的唯一标准,自然科学是如此,社会 科学也是如此。哲学的任务是对所有的理进 行综合,分析、加工、整理、提纯、去伪存 真,揭示其共性,分清其特性,并鉴别其表 象和本质。也就是诸理在不同时空和不同层 次的强弱差。或称诸理在相互作用中,在不 同空间,不同层次因时间变化其强弱程度的 演变趋势,给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予战略上 的指导,给科学研究提供方向,指明捷径。
所谓规律、法则以及我国古典哲学中使 用的道、禅等均属对三种作用力认识的不同 形容词。并以对三种力认识的精度可辨其真 伪程度。“理”就时间分有老理、中理和少理; 就空间分有点上的理和面上的理;就程度分 有强弱差。老理(旧理)中又可分为老已逝、 老已衰、老亦(益)壮、死复生;中理与少 理(新理)也同样有上述的复杂变化。“理” 在时间上的延续与在空间上存在的广度和 深度(层次)成正比。理的强弱程度与真假 程度(纯度)成正比。纯则真,混与杂则假、 真必强、假必弱。真与假又与对不同时空的利弊和因此伴生的引、斥、中和的力揭示的 准确程度为依据,并无例外。
“理”渗透于一切领域,包括实与空两种 正反存在。无论人们称它为物质还是称它为 精神,总之,如果没有力(作用)或各种力 (作用)处于完全绝对平衡(中和、静止、抵 消,淹灭)状态。也就是真无和真空,因 为 它没有反应和作用,通常人们会以为它不存 在。
“万物有灵”论实际是说任何存在都有吸引、排斥、中和的反应能力,作为实物(粒于)概念的存在总是因其利弊变化而发 出吸引、排斥和中和反应的不同程度的各种 力。这种力在不同范围相互较量,干扰,相 互攻守,相互依存(利用),当势均力敌或相 需时表现和平共处,这种情况就是平衡中和 现象。人们把不同范围、不同层次的中和 (结合),习惯上称为不同物体、不同现象、体 系、系统、结构、组织……在中和内部或外 部尚存的引斥现象可以统称为反应或作用。 古人把所有尚存的反应和作用都统称为灵。
物、现象、体系、结构……有繁简和优劣之 分,其反应也有繁简和优劣之分。基本粒子 其结构简单,反应也相应简单,随着粒子的 结构(结合)不断复杂,其引、斥、中和的 反应能力也趋向复杂。物(结构……)与反 应能力总是伴生的。物理反应和生物反应 (本能)与人类精神思维,(反应)仅仅是反 应能力的复杂程度上的不同。
“理”源于力。为什么在日常用语中两者 似乎又严加区别呢?比如某某人只讲力不讲 理。其真实含义是:因为利与弊在空间含量 不同,它所伴生的力在时空中的延续能力不 同。在对比中,人们从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学 习中把认识能力所能鉴别出延续时间长、范 围广、力量强、普遍存在的力称为理,相反 者称为力。或把面上的力称为理,点上的理 称为力。由于人的知识、水平和认识能力不 同,对同一种理或力,有人称为理,有人则 仅称为力;实质上不过是大力、小力、长力、 短力、点力、面力和大利、小利,常(长)利、 短利,因水平和参照标准不同所赋予同一现象不同的名称(词)罢了。
人们把比较复杂而又不须准确形容的 各种范围因利弊而伴生的各种正(引)反 (斥)力按其结构分类而命名各种理。它有些 类似数学中的符号,便于记忆和表述。在这 些符号中所应包含的复杂方程,多数或基本 上已经相互抵消,只是反映尚存的数据(作 用力),这就是各种现象被人们所命名的理。
自然科学的理,因与人(集体和集团)的 利弊不发生直接联系,只在占有和使用上间 接地影响其利弊。故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 只称定理、定律或某某论等,从不称主义。无 论认识的准确程度如何,适应范围如何都不 称主义,主义只在社会科学或哲学界使用。 因为社会科学和哲学将直接影响人的行为。 因此,只要称主义就只能是以一定局部利弊 为基础,并代表一定局部利弊的理论。故可 以简称主义者,人类局部之利弊也。所差的 仅仅是局部的范围有大小不同罢了。人们在 社会活动中,因时空变化而形成的纵横的复 杂联系和结构,必然伴生与此相应的复杂利弊。如民族、种族、国籍、地区、信仰、阶 级、阶层、职业、工种、职称、性别、社会 团体、文化素质、道德观念、兴趣爱好等等。 只要有一种存在就必然伴生相应的利弊,因 而也伴生相应的感情倾向——好恶与爱憎。这就是各种性、阶级性、民族性等。本质上 都是对这种性的表述,也就是所谓的各种 理。
“理”的真伪决定于全和纯。假理不是具 有片面性,就是自身必存在相互抵触之处, 任何假理,总会存在讲理者言行不一,或因 不同时空讲的理之间相互抵触,假理必然经 不起“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验正。因此 任何经不起揭露自相矛盾之处的部分都是 有假和不纯的部分。
“理”的真伪,既然以对利弊揭示的程度 和纯度(精度)为转移。研究哲学既然面对 的是整个宇宙,对宇宙诸作用力都不应忽 视。而诸作用力既然是均可综合为三,因此 只有全面、精确地揭示在各种程度和领域 (时空)都客观存在的吸引、排斥、中和的力,才能把握其演变趋势。
研究哲学,探索真理,精确地揭示宇宙 间各种层次的三种力的强弱差,时空差,并 准确地加以表述,这就是哲学工作者的任 务。它要求哲学工作者对哲理的表述,在态 度上必须做到求其纯,防其混。要求前后、左 右、上下、表里之间自身必须融会贯通,无 自相抵触之处,整个逻辑必能自洽。还应注 意 ,求其实防其华; 求其是(真)防其伪 (假);求其明(显)防其暗(隐)。在命名时 应谨防同是而异名;或同名而异是。避其乱 求其位(治);避其粗求其精。这种能力本质 是运用理论上的矛和盾的能力,矛之指为弊 为假,盾之保为利为真(纯)。又可统称为分 合的能力,没有真的合不能分出假混,不能 分出假混就无法实现真合,俗称综合分析能 力。不能分析的人必难综合,不能综合的人 也难进一步分析,它既是研究中的战略学, 也是战术学。
逻辑学是运用定理(研究成果)鉴别自 身及诸理的提纯法。因定理多是在反复实践认识中几经提纯过的理。故结论是:真理必 须经得起实践检验。离开理论的实践和离开 实践的理论都是不全面的。
既然“趋利避害”是恒理,要最大限度 地趋利避害所表述的理就必须做到通和顺。 这应该是起码的条件。哲学的任务在这个意 义上可以被认为诸理通与顺的总法则。也就 是诸理的最佳交通法规,并规范和指挥疏通 工作,因此哲学就更要求自身通和顺。哲学 的定理之间不能有丝毫抵触和相悖之处。哲 、 学工作者首先应用自己讲的理规范自己的 言和行,言行不一的理是属于策略领域的 理,不是公理。策略的真实含义实际上是伪 装。兵家称为诡道。诡道的含义,孙子概括 得十分精炼,即:“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 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婢而骄 之,乱而取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故迂 其途……”虽然也是理,但不能作为哲学的 真理,当对方采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时,就 必将吃败仗。作为哲理,如果你的理不能规 范自己,以身作则,也就达不到通和顺的目的。
哲理,既然是宇宙间无所不包,无所不 在的总理,故怎样表述都有言犹未尽之感, 实因言难尽。此篇虽未提阴阳,但却是在阴 阳哲理指导下,作者关于理的认识,希望能 与读者达到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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