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小儿卫生总微论方

诸般色泽纹证论

经云:小儿六岁以还者,经所不载,有病难治,无承据之事也。详之,此谓婴儿未能言者,有病则无由问其所苦,故无承据也。若能言者,必能问之,小儿岂有六岁尚不能言者哉?其不能言者,唯一二岁儿也。故先贤言婴儿未能言者,最为幼小,有病则肌肤未全,寸关不辨,变蒸交互,气血细微,若凭诊切,实难明晓,惟在观其形色,参其证候,乃知病之所在者矣。其观视之法,须要安神定志,勿令情意惑乱,不得于儿哭断之时,睡起之际,则色不正矣。须于辰时之后,巳时之前,夏即未热,冬即未温,外色不杂,内气闲雅,乃可向明而观察之也。《圣济经》曰:通识之士,必察刚柔勇怯,视其盛衰虚实,适以寒温,平以阴阳,病之轻重缓急,随证以治之,不必蔽于难治也。诸所论繁紊,难以执据,今采其当者,叙而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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