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周易阐真

上离下乾(大有卦第十四)

大有:元亨。

初九,無交害。匪咎,艱則無咎。

九二,大車以載,有攸往,無咎。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九四,匪其彭,無咎。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上九,自天佑之,吉無不利。

大有者,有之大也。卦德上离明、下乾健,明以行健,健中出明,愈健愈明,愈明愈健,故谓大有。此富有日新,严以治内之卦,承上否卦而来。否者阴气用事,阳气退让,认假失真,蔽塞灵窍,日晦日暗,本来天德全无矣。若欲复还天德,无中生有,非健明之道不能。

何谓健?一念纯真,刚强不屈者是也。何谓明?烛照万事,虚灵不昧者是也。能健则心坚志远,无道不修,无德不立,而富有;能明则辨理透彻,真知确见,有善即迁,有过即改,而日新。既健且明,内有主宰,万物难移,于是真履实践,如天上有日,光照一切,无物不覆,无物能瞒。大地里黄芽长遍,满世界金花开绽,信步走去,头头是道,有之大而行之远,元而未有不亨者也。

初九,在大有之始,所有不大,正当潜修密炼,不可因外物而伤内真者,是以无交害匪咎也。然不交于外物,倘有妄念内生,亦即是物,仍是有害有咎,惟艰以处之,炼已持心,假者去而真者来,不有者能有,方能始终一无所咎矣。此初有须当静养于内也。

九二,刚健得中,已富有于内,如大车以载,能以任重,可以不为外物所伤矣。然德克于内,须验于外,唯有攸往,事上境上,轻轻过去,不动不摇,方是大有,而内外一无所咎矣。此已有须当验之于外也。

九三,刚居刚位,有之大而行之大,能以完全天德,如公用享于天子也。公用之享于天子者,刚正有为之才;修道之享于天者,刚正有为之德。以德享天,自命不凡,方且与天为配,何碍于大。

若夫刚而不正之小人,无而为有,予圣自雄,适以违天,焉能享天?此大有,须贵刚之得正也。

九四,刚明兼备,有健不恃,有明不用,是匪其彭也。匪彭之刚明,外示不足,内常有余,有者愈有,大者愈大,自无得而复失之咎。此大有,尤贵刚而能柔也。

六五,柔顺虚心,自信一己之无,而知他人之有,以柔求刚,借刚济柔,是以厥孚交如,威如吉也。五本无威,以其能交于刚,虽愚必明,虽柔必强,无即能有,小即能大。此未有须当求人之有也。

上九,在大有之终,刚柔相当,健明如一,浑然天理,金丹凝结,我命由我不由天,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也。

天之所以命于人者,健德。人之所以顺乎天者,明德。以明保健,天命常在,天命在而天即佑之。此大有,须当全天之有也。然则大有实学,非健以治内,明以应外者不能行。既健且明,未有者而能有,已有者而能大,健明两用,实腹虚心,富有日新之道尽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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