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内有九针之名,又有十二原穴,故名篇。自篇内小针之要以下,岐伯尽解于第三篇小针解之内,《素问》有针解篇,亦与此二篇小同,当合三篇而观之,其义无余蕴矣。旧本以第一篇为法天,第二篇为法地,三篇法人,四篇法时,五篇法音,六篇法律,七篇法星,八篇法风,九篇法野,乃后人袭本经七十八篇九针论之意而分注之,殊不知彼乃论针,而非论篇目也,甚为无理。简案:本经多不下篇字论字,乃所以为古书也。
余子万民 马云:按本纪,记帝经土设井,立步制,亩艺五谷,抚万民,则子万民,收租税信矣。
百姓 《国语·周语》注:百姓,百官有世功者。又《书·尧典孔传》:百姓百官。
租税 租税,田赋也。又凡赋取者曰税,《史·食货志》:食租衣税。
不给而属有疾病 给,相足也,属,附也。
微针 志云:按篇名九针,而帝曰微针,伯曰小针,是九针之外,又立小针也。简案:微针小针,盖谓九针中之毫针,下文曰:尖如蚊虻喙。静以取往,微以久留之是也。
营其逆顺出入之会 志云:皮肤经脉之血气,有逆顺之行,有出入之会。简案:营,运也。
易用难忘 志云:明其理则易用,持于心则难忘。
经纪 志云:经,径,纪,维也。《月令》郑注:经纪,谓天文进退度数。
为之终始 志云:九针者,圣人起天地之数,始于一而终于九,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黄钟之数。
先立《针经》 张云:《灵枢》即名《针经》,义本诸此。
易陈而难入 张云:易陈者,常法易计也,难入者,精微难及也。志云:易言而难著于人也。
粗守形,上守神 马云:下工泥于形迹,徒守刺法,上工则守人之神。凡人之血气虚实,可补可泻,一以其神为主,不但用此针法而已也。
神乎!神客在门 马云:所谓神者,人之正气也,神乎哉!此正气不可不守也。邪气之所感,有时如客之往来有期,名之曰客,客在门者,邪客于各经之门户也。张云:神乎神,言正气盛衰,当辨于疑似也,客在门,言邪之往来,当识其出入也。简案:小针解曰:神客者,正邪共会也。神者,正气也,客者,邪气也,在门者,邪循正气之所出入也,据此,则神乎二字句,神客,谓神与客也。
刺之微,在速迟 马云:刺之微妙,在于速迟,速迟者,即用针有疾徐之意也。
粗守关,上守机 张云:粗守关,守四肢之关节也,上守机,察气至之动静也。
不离其空 马云:《素问》有骨空论,指各经之穴言。简案:据小针解,空下当有中字。
清静而微 张云:言察宜详慎也。
其来不可逢,其往不可追 志云:如其气方来,乃邪气正盛,邪气盛则正气大虚,不可乘其气来,即迎而补之,当避其邪气之来,其锐气已往,则邪气已衰而正气将复,不可乘其气往,追而泻之,恐伤其正气,在于方来方去之微而发其机也。离合真邪论曰:候邪不审,大气已过,泻之则真气脱,脱则不复,邪气复至,而病益蓄。故曰,其往不可追,此之谓也。
不可挂以发 马云:知机之道者,唯此一气而已,犹不可挂一发以间之。志云:静守于来往之间而补泻之,少差毫发之间,则失矣。
工独有之 甲乙工作上。
往者为逆,来者为顺 张云:往,气之去也,故为之逆,来,气之至也,故为之顺。
正行无问 志本问作间,非。
逆而夺之,恶得无虚,追而济之,恶得无实 《甲乙》:逆,作迎。张云:逆其气至而夺之,泻其实也,恶得无虚,随其气去而济之,补其虚也,恶得无实,故泻必因吸内针,补必因呼内针,此即迎来随去之义。高武云:迎者逢其气之方来,如寅时气来注于肺,卯时气来注大肠,此时肺、大肠气方盛而夺泻之也。随者随其气之方去,如卯时气去注大肠,辰时气去注于胃,肺与大肠,此时正虚而补济之也。余仿此。
大要 简案:盖古经篇名。
徐而疾则实,疾而徐则虚 张云:徐出针而疾按之为补,故虚者可实,疾出之而徐按之为泻,故实者可虚。简案:张据素针解篇释之,与小针解之旨乖。
若有若无 马云:实者止于有气,虚者止于无气,气本无形,似在有无之间耳。
察后与先 张云:求病所急,而治分先后也。
若存若亡 察气之行与不行,以为针之去留也。
若得若失 张云:欲虚而虚,欲实而实,是得法也,粗工妄为,则失之矣。简案:小针解云,为虚与实,若得若失者,言补者佖然若有得也,泻则恍然若有失也,知张注失经旨矣。
补泻之时 针解篇曰:补泻之时者,与气开阖相合也。张云:当补当泻,用有其时。
泻曰,必持内之,放而出之,排阳得针 《甲乙》作迎之,迎之意,必持而内之,放而出之,排扬出针。张云:凡用泻者,必持内之,谓因其气来,出之疾而按之徐也,故可排开阳道以泄邪气。简案:据下文补曰,《甲乙》近是。
按而引针,是谓内温 简案:连下二句言补法,若病当用泻法,而反按而引针以补之,是谓内温。引针谓退其针,温,蕴同,乃《素问》温血之温,谓血气蕴蓄于内,而不得散泄也。诸注并接下文补曰为释,恐误。
意若妄之 志云:之,往也。张云:妄,虚妄也,意若妄之,言意会于有无之间也。妄,《甲乙》作忘。
若行若按,若蚊虻止 张云:若行若按,言行其气,按其处也,若蚊虻止,言当轻巧无迹,而用得其精也。
如留如还,去如弦绝 张云:留,留针也,还,出针也,去如弦绝,轻且捷也,故无损而能补。还,《甲乙》作环。
令左属右 张云:右手出针,左手随而按扪之,是令左属右也。
必无留血,急取诛之 马云:如有留血,当急取以责之,但此补法,必无留血者。张云:凡取血络者,不可使有留血,宜急取之也。志云:此补正运邪之法,故必无留血,设有留血,急取而诛之。简案:以理推之,此间恐有遗脱。
坚者为宝 《甲乙》宝作实。王注素针解篇,手如握虎者,欲其壮也,云壮,谓持针坚定也。《针经》曰:持针之道,坚者为实,则其义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宝字作实,乃与今本异。
正指直刺 简案:针解篇云:义无邪下者,欲端以正也。王注正指直刺,针无左右。
神在秋毫 张云:医之神见,在悉秋毫,必精必确。
属意病者 针解篇云:神无营于众物者,静志观病人,无左右视也。王注:目绝妄视,心专一务,则用之必中,无或误也。
审视血脉 马云:审视其血脉之虚实而刺之,则无危殆矣。
必在悬阳,及与两卫 《甲乙》必作心,卫作衡,注云:一作冲。张云:悬,犹言举也,阳,神气也,凡刺之时,必先举神气为主,故曰悬阳。两卫者,卫气在阳,肌表之卫也,脾气在阴,脏腑之卫也,二者皆神气所居,不可伤犯,凡用针者,首宜顾此,故曰两卫。简案:马阳为扬,志以悬阳为心,并义难通,姑仍张注。
血脉者 《甲乙》:血上有取字是。
在腧横居,视之独澄,切之独坚 《甲乙》澄作满。志云:腧,经腧也。刺节真邪篇曰:六经调者,谓之不病。一经上实下虚而不通者,此必有横络盛加于大经,令之不通,视而泻之,此所谓解结也,故有血络横在于经腧者,当视之独澄,切之独确,而去之也。张云:视之独澄者,必欲索其隐,切之独坚者,欲拔其本也。
镵针 镵,锄衔切,犁铁也。《说文》:锐器也。《史·扁鹊传》镵石注:镵,石针也。
鍉针 鍉,音时,又音低,镝也,箭镞也。
锋针 锋,王本作蜂,非。
铍针 铍,音皮。《说文》:大针也。
毫针长三寸六分 九针论作一寸六分,是。吴氏尊经集云:毫针又名小针,取用益多,犹布帛菽粟,为日用之所急也。马云:此言九针之体,而及其所以为用也,大义见本经九针论第七十八篇,故此不详解之。今亦从此。
介按:考针类有九种,分述如后。
一曰镵针,即今之箭头针也,此针长一寸六分,上去末寸半,下只留一分之锋,欲浅刺不令深入也。二曰员针,即絮针也,长一寸六分,取其筒其身而卵其锋者,身直如竹筒,末锋员如卵锐也。三曰鍉针,长三寸半,取法于黍粟之锐者,圆而微尖,利于用补者也。四曰锋针,即今日之三棱针也,长一寸六分,是上去八分,下留八分,取法于絮针刃三隅者,谓直壮而锐,可以泻热出血也。五曰铍针,长四寸,广二分半,取法于剑锋,以其能开通也。六曰员利针,其形微大,其末反小,其身长一寸六分,取法于牦者,以毛之强者曰牦,用其细健可稍深也。七曰毫针,长三寸六分,其尖如蚊虻喙者,取其微细徐缓也。八曰长针,长七寸,取法于綦针,以能使深邪出远痹也。九曰大针,长四寸,尖形如挺,粗而且巨,其锋微员,取法于锋针,可以泻通机关也。
如牦 前《王莽传》,师古注:毛之强曲者曰牦。又后汉《岑彭传》注:牦,长毛也。
以取暴气 《甲乙》云:痹气暴发者,取以员利针。张云:暴气,痹气之暴发也。
静以取往 诸本取作徐,当改。
如挺 道藏本挺作挻。简案:挺挻同,杖也。
邪气在上 马云:邪气之中人也高,凡风寒暑雨之邪,由上感之,故曰邪气在上也。此以下,当参考小针解。
陷脉 张云:诸经孔穴,多在陷者之中,故凡欲去寒邪,须刺各经陷脉,则经气行而邪气出,乃所以取阳邪之在上者。志云:陷脉,额颅之脉,显陷于骨中,故针陷脉,则阳气之表邪去矣。简案:张注为是。
中脉 小针解云:取之阳明合也。马云:阳明合,即足三里也。
病各有所宜 《甲乙》宜作舍,是。
无实无虚 《甲乙》作无实宝虚,虚是。
五脉 张云:五脉者,五脏五输也。志云:五脏诸阴之脉也,义具小针解。
三脉 据小针解,当三阳之脉。
恇 马云:曲王切,不足也。张云:音匡,衰残也。志云:怯也。
夺阴者死 《甲乙》死,作厥。简案:与小针解之义不合。
若风之吹云 志云:邪散而正气光明也。
明乎若见苍天 《甲乙》作昭然于天。
经脉十二,络脉十五,凡二十七气 张云:脏有五,腑有六,而复有手厥阴心主一经,是为十二经。十二经各有络脉,如手太阴别络在列缺之类是也,此外又有任脉之络曰屏翳,督脉之络曰长强,脾之大络曰大包,共为十五络。十二十五,总二十七气,以通周身上下也。
所出为井 马云:其始所出之穴名为井穴,如水之所出,从山下之井始也。六十三难杨注云:凡脏腑皆以井为始,井者谓谷井尔,非谓掘作之井,山谷之中,泉水初出之处,名之曰井,井者主出之义也。马云:如肺经少商之类,水从此而流,则为荥穴。
所溜为荥 史云:溜,按《难经》当作流。马云:如肺经鱼际之类,又从此而注,则为腧穴。张云:急流曰溜,小水曰荥,脉出于井而溜于荥,其气尚微也。简案:急流曰溜,未见所据。六十三难杨注云:泉水既生,留停于近荥,迂未成大流,故名之曰荥,荥,小水之状也,此溜读为留也。然六十八难明言所流为荥,今从史说。
所注为腧 马云:腧者,注此而输运之也,如肺经太渊之类,又从而经过之,则为经穴。张云:注,灌注也,腧,输运也,脉注于此而输于彼,其气渐盛也。
所行为经 张云:脉气大行,经营于此,其正盛也。六十三难杨注云:经者径也,亦经营之义也。马云:如肺经经渠之类,又从而水有所会,则为合穴。
所入为合 张云:脉气至此,渐为收藏,而入合于内也。马云:如肺经尺泽之类。六十三难杨注云:经行既达,合会于海,故名之曰合,合者会也。
知其要者 马云:凡节之所交,计三百六十五会,实经络渗灌诸节者也,此节者乃要之所在。张云:其要则在乎五腧而已。志云:血者神气也,二十七气,三百六十五会,总属血气之流行,故曰知其要者,一言而终。简案:今从志注。
重竭 张云:脏气已绝于内,阴虚也,反实其外,误益阳也,益阳则愈损其阴,是重竭也,阴竭必死,死则静也。
取腋与膺 张云:腋与膺,皆脏脉所出,气绝于内,而复取之,则致气于外,而阴愈竭矣。
逆厥 张云:脏气已绝于外,阳虚也,反实其内,误补阴也,助阴则阳气愈竭,故致四逆而厥,逆厥必死,死必躁也。
反取四末 张云:四末为诸阳之本,气绝于外,而取其本,则阴气至而阳愈陷矣。
害中而去则致气 张云:害中而不去,去针太迟也,不中而去,去针太早也,均足为害。此节与寒热病篇文同,但彼云不中而去,则致气者是,此云害中者误也。简案:害,当作不,张注为是。
痈疡 寒热病篇作痈疽。张云:不中而去,则病未除而气已致,故结聚而为痈疽,皆刺之害也。
十二原出于四关 张云:脏腑之气,表里相通,故五脏之表有六腑,六腑之外有十二原。十二原出于四关,四关者,即两肘两膝,乃周身骨节之大关也,故凡井、荥、腧、原、经、合穴,皆手不过肘,足不过膝,而此十二原者,故可以治五脏之疾。
阳中之少阴,肺也 张云:心肺居于膈上,皆为阳脏,而肺则阳中之阴,故曰少阴。
太渊 马云:掌后陷中,肺脉所注,为俞土,阴经无原,俞穴代之,余仿此。
阳中之太阳,心也 张云:心为阳中之阳,故曰太阳。
大陵 张云:按大陵系手厥阴心主腧穴也,邪客篇帝曰:手少阴之脉,独无俞何也?岐伯曰:少阴心脉也,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其脏坚固,邪弗能容也,容之则心伤,心伤则神去,神去则死矣。故诸邪之在于心者,皆在于心之包络,包络者,心主之脉,故此言大陵也。大陵二穴,在掌后骨下两筋间。
阴中之少阳,肝也 张云:肝、脾、肾居于膈下,皆为阴脏,而肝则阴中之阳,故曰少阳。
太冲 马云:足大趾本节后二寸动脉应手陷中,肝脉所注,为俞土。
阴中之至阴,脾也 张云:脾属土而象地,故为阴中之至阴。
太白 马云:足大趾内侧内踝前核骨下陷中,脾脉所注,为俞土。
阴中之太阴,肾也 张云:肾在下而属水,故为阴中之太阴。
太溪 马云:足内踝后跟骨上动脉陷中,男子妇人病,有此脉则生,无则死,肾脉所注,为俞土。
膏之原 志云:中焦之气,蒸津液,化其精微,发泄于腠理,淖泽注于骨,补益脑髓,润泽皮肤,是津液注于三百六十五节,而渗灌于皮肤肌腠者也,溢于外则皮肉膏肥,余于内则膏肓丰满,盖膏者脏腑之膏膜,肓者肠胃之募原也。简案:《左传》成公十年,居肓之上,膏之下。杜云:肓,膈也,心下为膏。正义曰:贾服何休诸儒等,皆以为膏,虽凝者为脂,释者为膏,其实凝者亦曰膏。内则云:小切狼臅膏,此膏为连心脂膏也。独刘炫以为膏当作膈,改易传文,以规杜之失。傅逊辨误云:考《素问·刺禁论》云,膈肓之上,中有父母。杨上善说云:心下膈上为肓,心为阳,父也,肺为阴,母也。曾亲谛观猪脏心膈之处,方忆膈者隔也,自膈以上,皆心肺清洁之属,自膈以下,皆肠胃污浊之属,而心下有微脂为膏,膈上有薄膜为肓也,《素问》曰膈肓,则明云膈之肓也,膈之肓,非其膜而何?其痹论又云:皮肤之中,分肉之间,熏于肓膜。注云:肓膜谓五脏之间膈中膜也,则正与心下之微脂相对益明矣,二竖居膏肓之上下,则于腑脏,略无所系,为至虚之处,非经络穴道所关,以故攻之不可,达之不及,药不至焉也。《春秋元命苞》云:膏者神之液也。
介按,膏肓之义,惟前哲唐容川,时贤张锡纯之解释,甚为详晰,兹节录如下。
唐云:凡有膜网处,无论上中下及内外膜网,其上皆生膏油,《左传》所谓膏肓也。肓言其膜,属三焦之物,膏即言其油,乃属于脾,凡化水化谷,皆是膏油发力以薰吸之,所谓脾主利水化食者如此,而其路道,则总在中焦之膜中也。此膜着背脊处上行至肝,是为肝膈,肝膈半在体上,半在膈下,膈发于肝,循肋骨而至胸前之鸠尾,下遮浊气,上护心肺,为阴阳之界限,肝气之通于膈,以入肠胃,走血室,路道皆在膈膜与中下之油网中也。张云:《素问·刺禁篇》曰:膈肓之上,中有父母。是肓即膈也。又《灵枢·九针十二原》曰:膏之原出于鸠尾。夫鸠尾之内,即膈,乃三焦之上焦,为手少阳之腑,与手厥阴心包脏腑相连,互为配偶。心包者,即心肺相连之系,其体质原系脂膜,脂即膏也,传既云,居肓之上,膏之下,是其病定在胸中无疑。特是胸中之地,大气之所贮藏也,虽不禁针,然止可针三二分,不敢作透针,以泻大气,故曰攻之不可,其外又皆硬骨卫护,不能用砭,故曰达之不及,又其处为空旷之腑,上不通咽喉,下有膈膜承之,与膈下脏腑,亦不相通,故曰药不至焉,所以不可为也。
鸠尾 马云:一名尾翳,一名KT骺,蔽骨之端,在臆前蔽骨之下五分,人无蔽骨者,从歧骨下一寸,言其骨垂下如鸠尾。
肓之原 志云:肓者肠胃之募原也。简案:腹中论云:此风根也,其气溢于大肠,而着于肓,肓之原在脐下。刺禁论云:膈肓之上,中有父母。杨注:心下膈上为肓。痹论云:陷于肓膜。王注:肓膜谓五脏之间,膈中之膜也。胀论云:熏于肉肓,而中气穴。杂病篇云:上冲肠胃,熏肝,散于肓,结于脐,故取之肓原以散之。据以上经文考之,肓即膈膜也,而脏腑之间,悉有薄膜,其于躯壳中,遮隔浊气,最有用者为膈膜,故单言肓,则指膈膜。张注痹论云:肓者,凡腔腹肉理之间,上下空隙之处,皆谓之肓。然《史·扁鹊传》搦荒,《说苑》作肓莫,即肓膜也,空隙之处,安得搦之?肓自肓,原自原,安得释肓以膜原?二张之解,俱不可从。
脖胦 马云:一名下气海,一名下肓,脐下一寸半宛宛中,男子生气之海。(出于《甲乙》)简案:《《玉篇》》脖胦,脐也,犹天枢即脐,而其穴则在侠脐两旁各一寸邪?张云:上文五脏之原各二,并膏肓之原共为十二,而脏腑表里之气皆通于此,故可以治五脏六腑之有疾者也。简案:本篇止言五脏之原,而不言六腑,乃以鸠尾、脖胦足之,马氏因引六十六难六腑之原以为悉,然而此本于经文别发一义者,乃不可以彼律此。
胀取三阳,飧泄取三阴 《甲乙》飧泄作滞。张云:胀,腹胀也,飧泄,完谷不化也,病胀者,当取足之三阳,即胃、胆、膀胱三经也,飧泄者,当取足之三阴,即脾、肝、肾三经也。简案:《甲乙》滞盖谓滞下,亦作䐭(释名)、㿃(羲之帖),即痢病也。
闭 马本作KT,云KT,读为闭。志云:KT音卞,搏也。简案:《《玉篇》》KT,俗闭字,KT字书无考。
夫善用针者,(止)未得其术也 张云:此详言疾虽久,而血气未败者,犹可以针治之。故善用针者,犹拔刺也,去刺于肤,贵轻捷也;犹雪污也,污染营卫,贵净涤也;犹解结也,结留关节,贵释散也;犹决闭也,闭塞道路,贵开通也。四者之用,各有精妙,要在轻摘其邪,而勿使略伤其正气耳,故特举此为谕,若能效而用之,则疾虽久,未有不愈者矣。张兆璜云:污在皮毛,刺在肤肉,结在血脉,KT在筋骨。简案:雪,洗也,《庄子·知北游》,澡雪而精神。
如以手探汤 张云:用在轻扬,热属阳,阳主于外,故治宜如此。
如人不欲行 张云:有留恋之意也,阴寒凝滞,得气不易,故宜留针若此。
阴有阳疾者 张云:热在阴分也。
下陵三里 马云:足阳明胃经穴,即三里,系四字一名。
无殆 张云:殆,怠同。简案:《老子》周行而不怠,释文殆,怠也。
气下 张云:邪气退也。
疾高而内者 张云:在上也当下取之,然高而内者属脏,故当取足太阴之阴陵泉。
疾高而外 张云:属腑,故当取足少阳之阳陵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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