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张卿子伤寒论

卷二»伤寒例第三

《阴阳大论》云:春气温和,夏气暑热,秋气清凉,冬气冷冽,此则四时正气之序也。

春夏为阳,春温夏热者,阳之动,始于温,盛于暑,故也。秋冬为阴,秋凉而冬寒者,以阴之动,始于清,盛于寒,故也。

冬时严寒,万类深藏,君子固密,则不伤于寒。触冒之者,乃名伤寒耳

冬三月,纯阴用事,阳乃伏藏,水冰地坼,寒气严凝。当是之时,善摄生者,出处固密,去寒就温,则不伤于寒。其涉寒冷,触冒霜雪,为病者,谓之伤寒也。

其伤于四时之气,皆能为病。

春风、夏暑、秋湿、冬寒,谓之四时之气

以伤寒为毒者,以其最成杀厉之气也。

热为阳,阳主生,寒为阴,阴主杀,阴寒为病,最为肃杀毒厉之气。

中而即病者,名曰伤寒;不即病者,寒毒藏于肌肤,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暑病。暑病者,热极重于温也。

《内经》曰:先夏至日为温病,后夏至日为暑病,温暑之病,本伤于寒而得之,故太医均谓之伤寒也。

是以辛苦之人,春夏多温热病,皆由冬时触寒所致,非时行之气也。凡时行者,春时应暖,而复大寒;夏时应大热,而反大凉;秋时应凉,而反大热;冬时应寒而反大温。此非其时而有其气,是以一岁之中,长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则时行之气也。

四时气候不正为病,谓之时行之气。时气所行为病,非暴厉之气,感受必同,是以一岁之中,长幼之病多相似也。

王宇泰云:以上辨伤寒时气之异。

夫欲候知四时正气为病,及时行疫气之法,皆当按斗历占之。

四时正气者,春风、夏暑、秋湿、冬寒、是也。时行者,时行之气是也。温者,冬时感寒,至春发者是也。疫者,暴厉之气是也。占前斗建,审其时候之寒温,察其邪气之轻重而治之,故下文曰:

九月霜降节后,宜渐寒,向冬大寒,至正月雨水节后,宜解也。所以谓之雨水者,以冰雪解而为雨水故也。至惊蛰二月节后,气渐和暖,向夏大热,至秋便凉。

冬寒、春温、夏热、秋凉,为四时之正气也。

从霜降以后,至春分以前,凡有触冒霜露,体中寒,即病者,谓之伤寒也。

九月、十月,寒气尚微,为病则轻。十一月、十二月,寒冽已严,为病则重。正月、二月,寒渐将解,为病亦轻。此以冬时不调,适有伤寒之人,即为病也。此为四时正气,中而即病者也。

其冬有非节之暖者,名曰冬温。冬温之毒,与伤寒大异,冬温复有先后,更相重沓,亦有轻重,为治不同,证如后章。

此为时行之气,前云冬时应寒,而反大温者是也。

从立春节后,其中无暴大寒,又不冰雪,而有人壮热为病者,此属春时阳气发于冬时,伏寒变为温病。

此为温病也。《内经》曰:冬伤于寒,春必病温。

从春分以后,至秋分节前,天有暴寒者,皆为时行寒疫也。三月、四月,或有暴寒,其时阳气尚弱,为寒所折,病热犹轻;五月、六月,阳气已盛,为寒所折,病热则重;七月、八月,阳气已衰,为寒所折,病热亦微。其病与温及暑病相似,但治有殊耳。

此为疫气也。是数者,以明前斗历之法,占其随时气候,发病寒热轻重不同耳。

王宇泰云:此辨时行与伤寒相似,治法不同,要在辨其病原,寒、热、温,三者之异,则用药冷热之品味判然矣。

王履云:即病谓之伤寒,不即病谓之温暑,其原不殊,故一以伤寒为称,其类各别,故施治不得以相混。今人以伤寒法治温暑,亦不过借用耳,非仲景立法之本意也。或用辛凉解散,庶为得宜,苟不慎而轻用之,诚不免夫狂躁,斑黄,衄血之变也。

王宇泰云:伤寒即发于天令寒冷之时,而寒邪在表,闭其腠理,故非辛甘温之剂,不足以散之,此仲景桂枝、麻黄等汤之所以必用也。温病、热病,后发于天令暄热之时,怫热自内而达于外,郁其腠理,无寒在表,故非辛凉,或苦寒,或酸苦之剂,不足以解之。

十五日得一气于四时之中,一时有六气,四六名为二十四气也。

节气十二,中气十二,共二十四。《内经》曰:五日谓之候,三候谓之气,六气谓之时,四时谓之岁。

然气候亦有应至而不至,或有未应至而至者,或有至而太过者,皆成病气也。

疑漏或有至而不去,此一句,按《金匮要略》曰:有未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不去,有至而太过。何故也?师曰:冬至之后,甲子夜半,少阳起,少阳之时,阳始生,天得温和,以未得甲子,天因温和,此为未至而至也;以得甲子,而天未温和,此为至而不至也;以得甲子,天大寒不解,此为至而不去也;以得甲子,而天温如盛夏五六月时,此为至而太过也。《内经》曰:至而和则平,至而甚则病,至而反者病,至而不至者病,未至而至者病。即是观之,脱漏明矣。

但天地动静,阴阳鼓击者,各正一气耳。

《内经》曰:阴阳者,天地之道,清阳为天,动而不息;浊阴为地,静而不移。天地阴阳之气,鼓击而生,春夏秋冬,寒、热、温、凉各正一气也。

是以彼春之暖,为夏之暑;彼秋之忿,为冬之怒。

春暖为夏暑,从生而至长也;秋忿为冬怒,从肃而至杀也。

是故冬至之后,一阳爻升,一阴爻降也。夏至之后,一阳气下,一阴气上也。

十月六爻皆阴,坤卦为用,阴极阳来,阳生于子。冬至之后,一阳爻升,一阴爻降,于卦为复,言阳气得复也。四月六爻皆阳,乾卦为用,阳极阴来,阴生于午。夏至之后,一阳气下,一阴气上,于卦为姤,言阴得遇阳也。《内经》曰:冬至四十五日,阳气微上,阴气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阴气微上,阳气微下。

斯则冬夏二至,阴阳合也;春秋二分,阴阳离也。

阳生于子,阴生于午,是阴阳相接,故曰合。阳退于酉,阴退于卯,是阴阳相背,故曰离。《内经》曰:气至之谓至,气分之谓分,至则气同,分则气异。

阴阳交易,人变病焉。

天地阴阳之气,既交错而不正,人所以变病。《内经》曰:阴阳相错,而变由生也。

此君子春夏养阳,秋冬养阴,顺天地之刚柔也。

《内经》曰:养生者,必顺于时,春夏养阳,以凉以寒,秋冬养阴,以温以热,所以然者,从其根故也。

小人触冒,必婴暴疹。须知毒烈之气,留在何经,而发何病,详而取之。

不能顺四时调养,触冒寒温者,必成暴病,医者当在意审详而治之。

是以春伤于风,夏必飧泄;夏伤于暑,秋必病疟;秋伤于湿,冬必咳嗽;冬伤于寒,春必病温。此必然之道,可不审明之。

当春之时,风气大行,春伤于风,风气通于肝,肝以春适王。风虽入之,不能即发,至夏肝衰,然后始动,风淫末疾,则当发于四肢。夏以阳气外盛,风不能外发,故攻内而为飧泄。飧泄者,下利米谷不化而色黄。当秋之时,湿气大行,秋伤于湿,湿则干于肺,肺以秋适王。湿虽入之,不能即发,至冬肺衰,然后湿始动也,雨淫腹疾,则当发为下利。冬以阳气内固,湿气不能下行,故上逆而为咳嗽。当夏之时,暑气大行,夏伤于暑,夏以阴为主内。暑虽入之,势未能动,及秋阴出,而阳为内主,然后暑动传阴,而为痎疟。痎者、二日一发,疟者、一日一发。当冬之时,寒气大行,冬伤于寒,冬以阳为主内。寒虽入之,势未能动,及春阳出,而阴为内主,然后寒动传阳,而为温病。是感冒四时正气为病,必然之道。

伤寒之病,逐日浅深,以施方治。

《内经》曰:未满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满三日者,可泄而已。

今世人伤寒,或始不早治,或治不对病,或日数久淹,困乃告医。医人又不根据次第而治之,则不中病。皆宜临时消息制方,无不效也。今搜采仲景旧论,录其证候,诊脉声色,对病真方,有神验者,拟防世急也。

仲景之书,逮今千年,而显用于世者,王叔和之力也。

又土地温凉,高下不同,物性刚柔,餐居亦异。是黄帝兴四方之问,岐伯举四治之能,以训后贤,开其未悟者。临病之工,宜须两审也。

东方地气温,南方地气热,西方地气凉,北方地气寒。西北方高,东南方下,是土地温凉、高下不同也。东方安居食鱼,西方陵居华食,南方湿处而嗜酸,北方野处而食乳,是餐居之异也。东方治宜砭石,西方治宜毒药,南方治宜微针,北方治宜灸焫,是四方医治不同也。医之治病,当审其土地所宜

庞安时云:一州之内,有山居者,为居积阴之所。盛夏冰雪,其气寒,腠理闭,难伤于邪,其人寿。其有病者,多中风中寒之疾也。有平泽居者,为居积阳之所。严冬生草,其气温,腠理疏,易伤于邪,其人夭。其有病者,多中温中暑之疾也。

凡伤于寒,则为病热,热虽甚,不死。

《内经》曰:风寒客于人,使人毫毛毕直。皮肤闭而为热,是伤寒为病热也。《针经》曰:多热者易已,多寒者难已。是热虽甚,不死。

若两感于寒而病者,必死。

表里俱病者,谓之两感。

尺寸俱浮者,太阳受病也,当一二日发。以其脉上连风府,故头项痛腰脊强。

太阳为三阳之长,其气浮于外,故尺寸俱浮。是邪气初入皮肤,外在表也,当一二日发。风府,穴名也。项中央,太阳之脉,从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是以上连风府,其经循肩膊内,侠脊,抵腰中,故病头项痛,腰脊强。

尺寸俱长者,阳明受病也,当二三日发。以其脉侠鼻,络于目,故身热,目疼,鼻干,不得卧。

阳明血气俱多,尺寸俱长者,邪并阳明,而血气淖溢也。太阳受邪不已,传于阳明,是当二三日发。其脉侠鼻者,阳明脉起于鼻,交颈中,络于目。阳明之脉,正上?頞,还出系目系,身热者,阳明主身之肌肉。《针经》曰:阳明气盛,则身以前皆热。目疼,鼻干者,经中客邪也。不得卧者,胃气逆,不得从其道也。《内经》曰:胃不和,则卧不安。

尺寸俱弦者,少阳受病也,当三四日发。以其脉循胁,络于耳,故胸胁痛而耳聋。

《内经》曰:阳中之少阳,通于春气,春脉弦,尺寸俱弦者,知少阳受邪也。二三日,阳明之邪不已,传于少阳,是当三四日发,胸胁痛而耳聋者,经壅而不利也。

此三经皆受病,未入于腑者,可汗而已。

三阳受邪,为病在表,法当汗解。然三阳亦有便入腑者,入腑则宜下,故云未入于腑者,可汗而已。

尺寸俱沉细者,太阴受病也,当四五日发。以其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而嗌干。

阳极则阴受之,邪传三阳既遍,次乃传于阴经。在阳为表,在阴为里,邪在表则见阳脉,邪在里则见阴脉,阳邪传阴,邪气内陷,故太阴受病,而脉尺寸俱沉细也。自三阳传于太阴,是当四五日发也。邪入于阴,则渐成热,腹满而嗌干者,脾经壅而成热也。

尺寸俱沉者,少阴受病也,当五六日发。以其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

少阴,肾水也,性趋下。少阴受病,脉尺寸俱沉也。四五日,太阴之邪不已,至五六日,则传于少阴也,是少阴病当五六日发。人伤于寒,则为病热,谓始为寒而终成热也。少阴为病,口燥舌干而渴,邪传入里,热气渐深也。

《活人》云:经云:一二日少阴者。谓国中病时,便入少阴,不经三阳也。大抵伤寒发于阳,则太阳也,发于阴,则少阴也。凡病一日至十二三日太阳证不能罢者,俱治太阳。有初得病,便见少阴证者,宜攻少阴,亦不必先自巨阳。盖寒入太阳,即发热而恶寒,入少阴,即恶寒而不热。

尺寸俱微缓者,厥阴受病也,当六七日发。以其脉循阴器,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

缓者,风脉也。厥阴脉微缓者,邪传厥阴,热气已剧,近于风也,当六七日发。以少阴邪传于厥阴,烦满而囊缩者,热气聚于内也。

王三阳云:厥阴风脉固当缓,但缓脉多是胃气和,脉有胃气,乃欲愈之候。病传厥阴,亦甚危笃矣,岂有胃气乎?必缓中带弦直,而无神气,方是病传厥阴之恶候也。若只是缓脉,传经已尽,火气已去,吉兆也。

此三经皆受病,已入于腑,可下而已。

三阴受邪,为病在里,于法当下。然三阴亦有在经者,在经则宜汗,故云已入于腑者,可下而已。经曰:临病之工,宜须两审。

王三阳云:成云三阴亦有在经,正阴证亦有在经在腑之谓也。经不云三经皆受病,可下而已,而必增已入于腑四字。亦以别直中阴经者,则当发汗,非谓阳证传到阴经,尚有可汗者在也。若阳证传到阴经,纵有未尽入腑者,当用大柴胡汤之时也,岂可再言发汗哉?

若两感于寒者,一日太阳受之,即与少阴俱病,则头痛,口干,烦满而渴;二日阳明受之,即与太阴俱病,则腹满,身热,不欲食,谵语;三日少阳受之,即与厥阴俱病,则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人者,六日死。若三阴、三阳、五脏、六腑、皆受病,则荣卫不行,腑脏不通,则死矣。

阴阳俱病,表里俱伤者,为两感。以其阴阳两感,病则两证俱见。至于传经,则亦阴阳两经俱传也,。始得一日,头痛者,太阳、口干、烦满而渴者,少阴。至二日,则太阳传于阳明,而少阴亦传于太阴。身热谵语者,阳明;腹满不欲食者,太阴。至三日,阳明传于少阳,而太阴又传于厥阴。耳聋者,少阳;囊缩而厥者,厥阴。水浆不入,不知人者,胃气不通也。《内经》曰:五脏已伤,六腑不通,营卫不行。如是之后,三日乃死。何也?岐伯曰:阳明者,十二经脉之长也。其血气盛,故云:不知人三日,其气乃尽,故死矣。谓三日,六经俱病,营卫之气,不得行于内外;腑脏之气,不得通于上下。至六日,腑脏之气俱尽,营卫之气俱绝,则死矣。

王三阳云:二三日内,谵语囊缩,水浆不入,不知人者,此真两感也,其死必矣。太阳经,少阴经头痛,口干、烦满、而口渴者,有似于暑病热病,宜仔细辨之。且太阳证,人本亦作渴,不可便断是两感病也。然两感先少阴,传经先太阴者,何也?盖两感太阳与少阴俱病者。太阳,膀胱也。少阴,肾也。肾与膀胱为表里,表里同病也。阳证传经先入太阴者,阳邪内陷,脾胃为仓廪之官也,况木来克土,势易侵也。

王宇泰云:太阳为膀胱,少阴为肾,肾与膀胱为合。太阴为脾,阳明为胃,胃与脾合少阳为胆。厥阴为肝,肝与胆合,阴道从阳,譬之妯娌,但以夫年为次,不以已齿为序也。

其不两感于寒,更不传经,不加异气者,至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也;八日,阳明病衰,身热少歇也;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闻也;十日,太阴病衰,腹减如故,则思饮食;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舌干已而嚏也;十二日,厥阴病衰,囊纵,少腹微下,大气皆去,病人精神爽慧也。

六日传遍,三阴三阳之气皆和,大邪之气皆去,病人精神爽慧也。

若过十三日以上,不间,尺寸陷者,大危。

间者,瘳也。十二日传经尽,则当瘳愈。若过十三日以上,不瘳,尺寸之脉沉陷者,即正气内衰,邪气独胜,故云大危。

戴元礼云:伤寒先犯太阳,以次而传,此特言其概耳。然其中变证不一,有发于阳,即少阴受之者。有夹食伤寒,食动脾,脾太阴之经,一得病,即腹满痛者。亦有不循经而入,如初得病,径犯阳明之类,不皆始于太阳也。亦有首尾止在一经,不传他经。亦有止传一二经而止者,不必尽传诸经也。至如病之逾越,不可泥于次序,当随证施治,所以伤寒得外证为多。

《活人书》云:凡寒邪自背而入者,或中太阳,或中少阴。自面而入者,则中阳明之类,亦不专主于太阳也。

王宇泰云:有寒客三阴,极而生热,则传阳明。凡邪初中三阴则寒,故宜温药发汗。及寒极变热,则复宜寒药下之。盖三阴三阳,皆能自受邪,不止自太阳经传也。

若更感异气,变为他病者,当依旧坏证病而治之。若脉阴阳俱盛,重感于寒者,变为温疟。

异气者,为先病未已,又感别异之气也。两邪相合,变为他病。脉阴阳俱盛者,伤寒之脉也。《难经》曰:伤寒之脉,阴阳俱盛而紧涩。经曰:脉盛身寒。得之伤寒,则为前病热未已,再感于寒,寒热相抟,变为温疟。

王三阳云:阴阳俱盛者,伤寒脉也。十三日以上,脉已传里,变为热病矣。脉当沉数,今复见伤寒脉,岂非重感于外寒乎?寒热相抟,故曰变为温疟。

阳脉浮滑,阴脉濡弱者,更遇于风,变为风温。

此前热未歇,又感于风者也。《难经》曰:中风之脉,阳浮而滑,阴濡而弱。风来乘热,故变风温。

阳脉洪数,阴脉实大者,遇温热,变为温毒。温毒为病最重也。

此前热未已,又感温热者也。阳主表,阴主里,洪数、实大、皆热也。两热相合,变为温毒,以其表里俱热,故为病最重。

阳脉濡弱,阴脉弦紧者,更遇温气,变为温疫。以此冬伤于寒,发为温病,脉之变症,方治如说。

此前热未已,又感温气者也。温热相合,变为温疫。

王宇泰云:按《活人》所云:温病有二。其用升麻解肌者,乃正伤寒太阳证;恶寒而不渴者,特以其发于温暖之时,故谓之温病尔。其用竹叶石膏汤者,乃仲景所谓渴不恶寒之温病也。要须细别,勿令误也。然不恶寒而渴之温病,四时皆有之,不独春时而已。

凡人有疾,不时即病,隐忍冀瘥,以成痼疾。

凡觉不佳,急须求治,苟延时日,则邪气入深,难可复制。《千金》曰:凡有少苦,以不如平常。即须早道,若隐忍不治,冀望自瘥,须臾之间,以成痼疾,此之谓也。

小儿女子,益以滋甚。

小儿气血未全,女子血室多病,凡所受邪,易于滋蔓。

时气不和,便当早言,寻其邪由,及在腠理,以时治之,罕有不愈者。

腠理者,津液腠泄之所,文理缝会之中也。《金匮要略》曰:腠者,是三焦通会元真之处,为血气所注。理者,是皮肤脏腑之文理也。邪客于皮肤,则邪气浮浅,易为散发,若以时治之,罕有不愈者矣。《金匮玉函》曰:主候长存,形色未病,未入腠理,针药及时,服将调节,委以良医,病无不愈。

患人忍之,数日乃说,邪气入脏,则难可制,此为家有患备虑之要。

邪在皮肤,则外属阳而易治;邪传入里,则内属阴而难治。《内经》曰: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也。昔桓侯怠于皮肤之微疾,以至骨髓之病,家有患者,可不备虑。

凡作汤药,不可避晨夜,觉病须臾,即宜便治,不等早晚,则易愈矣。

《千金》曰:凡始觉不佳,即须治疗,迄至于病,汤食竞进,折其毒势,自然而瘥。

若或瘥迟,病即传变,虽欲除治,必难为力。

传,有常也。变、无常也。传为循经而传,如太阳传阳明是也。变为不常之变,如阳证变阴证是也,邪既传变,病势深也。《本草》曰:病势已成,可得半愈,病势已过,命将难全。

服药不如方法,纵意违师,不须治之。

《内经》曰:拘于鬼神者,不可与言至德。恶于针石者,不可与言至巧。病不许治者,病必不治,治之无功矣。

凡伤寒之病,多从风寒得之。

凡中风与伤寒为病,自古通谓之伤寒。《千金》曰:夫伤寒病者,起自风寒,入于腠理,与精气分争,营卫偏隔,周身不通而病。

始表中风寒,入里则不消矣。

始自皮肤,入于经络,传于脏腑,是也。

未有温覆而当,不消散者。

风寒初客于皮肤,便投汤药,温暖发散而当者,则无不消散之邪。

不在证治,拟欲攻之,尤当先解表,乃可下之。

先解表而后下之,则无复传之邪也。

若表已解而内不消,非大满,尤生寒热,则病不除。

表症虽罢,里不至大坚满者,亦未可下之,是邪未收敛成实。下之,则里虚而邪复不除,尤生寒热也。

若表已解而内不消,大满大实,坚有燥屎,自可除下之。虽四五日,不能为祸也。

外无表症,里有坚满,为下症悉具。《外台》云:表和里病,下之则愈。下症既具,则不必拘于日数。

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内虚热入,协热遂利,烦躁诸变,不可胜数,轻者困笃,重者必死矣。

下之不当,病轻者,症尤变易而难治,又矧重者乎?

夫阳盛阴虚,汗之则死,下之则愈;阳虚阴盛,汗之则愈,下之则死。

表为阳,里为阴。阴虚者,阳必凑之,阳盛之邪,乘其里虚而入于腑者,为阳盛阴虚也。经曰:尺脉弱,名曰阴不足。阳气下陷入阴中,则发热者是矣。下之,除其内热而愈。若反汗之,则竭其津液而死。阴脉不足,阳往从之,阳脉不足,阴往乘之。阴邪乘其表虚,客于营卫之中者,为阳虚阴盛也。经曰:假令寸口脉微,名曰阳不足。阴气上入阳中,则洒淅恶寒者是矣。汗之,散其表寒则愈。若反下之,则脱其正气而死。经曰: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本先下之,而反汗之,为逆。

夫如是,则神丹安可以误发?甘遂何可以妄攻?虚盛之治,相背千里,吉凶之机,应若影响,岂容易哉!

神丹者,发汗之药也。甘遂者,下药也。若汗下当则吉,汗下不当则凶,其应如影随形,如响应声。

况桂枝下咽,阳盛则毙;承气入胃,阴盛以亡。

桂枝汤者,发汗药也。承气汤者,下药也。《金匮玉函》曰:不当汗而强与汗之者,令人夺其津液,枯槁而死。不当下而强与下之者,令人开肠洞泄,便溺不禁而死。

死生之要,在乎须臾,视身之尽,不暇计日。

投汤不当,则灾祸立见,岂暇计其日数哉?

此阴阳虚实之交错,其候至微;发汗、吐、下之相反,其祸至速,而医术浅狭,懵然不知病源,为治乃误,使病者殒殁,自谓其分,至今冤魂塞于冥路,死尸盈于旷野,仁者鉴此,岂不痛欤!凡两感病俱作,治有先后,发表攻里,本自不同,而执迷妄意者,乃云神丹甘遂,合而饮之,且解其表,又除其里,言巧似是,其理实违。夫智者之举错也,常审以慎;愚者之动作也,必果而速,安危之变,岂可诡哉!世上之士,但务彼翕习之荣,而莫见此倾危之败,惟明者居然能护其本,近取诸身,夫何远之有焉?

两感病俱作,欲成不治之疾。医者大宜消息,审其先后次第而治之。若妄意攻治,以求速效者,必致倾危之败。

赵嗣真云:经曰: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因正气先虚,以致邪气客之而为盛实。于是有阴虚阳盛,阳虚阴盛二证之别。盖盛者,指邪气而言,虚者,指正气而言,且正气在人,阳主表而阴主里,邪气中人,表为阴而里为阳。若夫表之真阳先虚,故阴邪乘阳而盛实。表受邪者,阳虚也。脉浮紧者,阴邪盛于外也。是谓阳虚阴盛,所以用桂枝辛甘之温剂,汗之则阴邪消,温之则真阳长,使邪去正安故愈。又若里之真阴先虚,故阳邪入阴而盛实。里受邪者,阴虚也。脉沉实者,阳邪盛于内也。是谓阴虚阳盛,所以用承气酸苦之寒剂,下之则阳邪消,寒之则真阴长,使邪去正安故愈。如其不然,阳盛而用桂枝,下咽即毙;阴盛而用承气,入胃即亡。是皆盛盛虚虚,而致邪失正也。

王履云:邪之伤于人也,有浅深焉。浅则居表,深则入里。居表,则闭腠理,发怫热,见恶寒,恶风,头痛等症。于斯时也,惟辛温解散而可愈。入里,则为燥屎,作潮热形,狂言谵语,大渴等症。于斯时也,惟咸寒攻下而可平。夫寒邪外客,非阴盛而阳虚乎?热邪内炽,非阳盛而阴虚乎?汗下一差,生死反掌。

又云:所谓阳盛即毙者,是言表证已罢,而里证既全,可攻而不可汗;所谓阴盛以亡者,是言里证未形,而表证独具,可汗而不可攻。

戴元礼云:伤寒要紧处,在分表里而为汗下。有病人自汗自下者,有医用药汗之下之者。中间节目颇多,汗药宜早,下药宜迟,此亦大纲之论耳。

王三阳云:表证急,先解表,后即治里;里证急,先治里,后即解表,此先后次第也。若欲作一汤治之,神丹甘遂,合饮之谓矣。虽然,大羌活汤,亦可用之,但必表里齐等,不容先后治者,万不得已而用也。

凡发汗,温服汤药,其方虽言日三服,若病剧不解,当促其间,可半日中尽三服。若与病相阻,即便有所觉,重病者,一日一夜,当晬时观之,如服一剂,病证犹在,故当复作本汤服之。至有不肯汗出,服三剂乃解;若汗不出者,死病也。

发汗药,须温暖服者,易为发散也。日三服者,药势续也。病势稍重,当促急服之,以折盛热,不可拘于本方。设药病不相对,汤入即便知之。如阴多者,投以凉药,即寒逆随生;阳多者,饮以温剂,则热毒即起,是便有所觉。晬时者,周时也。一日一夜,服汤药尽剂,更看其传。如病证犹在,当复作本汤,以发其汗。若服三剂不解,汗不出者,邪气大甚,汤不能胜,必成大疾。《千金》曰:热病,脉躁盛而不得汗者,此阳脉之极也,死。

王三阳云:亦有黄芪建中补之,而后汗出者。若服三剂发汗药,汗复不出,其死必矣。宜仔细候脉消息之,毋妄治也。

凡得时气病,至五六日而渴欲饮水,饮不能多,不当与也,何者?以腹中热尚少,不能消之,便更与人作病也。至七八日大渴,欲饮水者,犹当依证与之。与之常令不足,勿极意也。言能饮一斗,与五升,若饮而腹满,小便不利,若喘若哕。不可与之,忽然大汗出,是为自愈也。

热在上焦,则为消渴。言热消津液,而上焦干燥,则生渴也。大热则能消水,热少不能消之。若强饮,则停饮变为诸病。至七八日,阳胜气温,向解之时多,尚生大渴,亦须少少与之,以润胃气,不可极意饮也。若饮而腹满,小便不利,若喘若哕者,为水饮内停而不散,不可更与之。忽然阳气通,水气散,先发于外,作大汗而解。

凡得病,反能饮水,此为欲愈之病。其不晓病者,但闻病饮水自愈,小渴者,亦强与饮之,因成其祸,不可复数。

小渴者,为腹中热少,若强与水,水饮不消,复为诸饮病也。

凡得病厥,脉动数,服汤药更迟;脉浮大减小,初躁后静,此皆愈证也。

动数之脉,邪在阳也。汤入而变迟者,阳邪愈也。浮大之脉,邪在表也。而复减小者,表邪散也。病初躁乱者,邪所烦也。汤入而安静者,药胜病也。是皆为愈证。

凡治温病,可刺五十九穴。

五十九穴者,以泻诸经之温热。《针经》曰:热病取之诸阳五十九穴,刺以泻其热,而出其汗,实其阴,而补其不足。所谓五十九刺,两手内外侧各三,凡十二痏;五指间各一,凡八痏,足亦如是;头入发际一寸旁三分各三,凡六痏;更入发三寸边五,凡十痏;耳前后口下各一,项中一穴,凡六痏;巅上一,囟会一,发际一,廉泉一,风池二,天柱二。又《内经》曰:热俞五十九,头上五行,行五者,以泻诸阳之热逆也;大杼,膺俞,缺盆,背俞,此八者,以泻胸中之热也;气冲,三里,巨虚上下廉,此八者,以泻胃中之热也;云门,?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泻四肢之热也;五脏俞旁五,此十者,以泻五脏之热也。凡此五十九穴者,皆热之左右也。

又身之穴,三百六十有五,其三十九穴,灸之有害;七十九穴,刺之为灾,并中髓也。

穴有三百六十五,以应一岁。其灸刺之禁,皆肉薄骨解之处,血脉虚少之分,针灸并中髓也。

凡脉四损,三日死。平人四息,病人脉一至,名曰四损。脉五损,一日死。平人五息,病人脉一至,名曰五损。脉六损,一时死。平人六息,病人脉一至,名曰六损。

四脏气绝者,脉四损;五脏气绝者,脉五损;五脏六腑俱绝者,脉六损。

脉盛身寒,得之伤寒;脉虚身热,得之伤暑。

《内经》曰:脉者,血之府也。脉实血实,脉虚血虚。寒则伤血,邪并于血,则血盛而气虚,故伤寒者,脉盛而身寒。热则伤气,邪并于气,则气盛而血虚,故伤暑者,脉虚而身热。

脉阴阳俱盛,大汗出,不解者,死。

脉阴阳俱盛,当汗出而解;若汗出不解,则邪气内胜,正气外脱,故死。《内经》曰:汗出而脉尚躁盛者,死。《千金》曰:热病已得汗,脉尚躁盛,此阳脉之极也,死。

脉阴阳俱虚,热不止者,死。

脉阴阳俱虚者,真气弱也。热不止者,邪气胜也。《内经》曰:病温,虚甚者,死。

脉至乍疏乍数者,死。

为天真营卫之气断绝也。

脉至如转索者,其日死。

为紧急而不软,是中无胃气,故不出其日而死。

谵言妄语,身微热,脉浮大,手足温者,生;逆冷,脉沉细者,不过一日,死矣。

谵言妄语,阳病也。身微热,脉浮大,手足温,为脉病相应。若身逆冷,脉沉细,为阳病见阴脉,脉病不相应,故不过一日而死。《难经》曰:脉不应病,病不应脉,是为死病。

此以前,是伤寒热病证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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