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作“惩”。上篇帝云:事有五过四德,汝知之乎?公曰:不闻五过与四德。故上篇疏五过,此篇惩四失。盖德者,行道而有德于心。今不知四德,是为四失。四失之惩,所当谨也。)
黄帝在明堂,雷公侍坐。黄帝曰:夫子所通书受事众多矣。试言得失之意,所以得之,所以失之。
(夫,音扶。雷公不闻五过与四德,帝故曰:夫子所通之书,所受之事众多矣。今犹有未闻,试自言得失之意,所以得之,所以失之者何在?)
雷公对曰:循经受业,皆言十全。其时有过失者,愿闻其事解也。
(公不明四德,是为四失。故言通书受事,乃循经受业也。循经受业,皆言十全。其中复有未闻,而时有过失者,愿请闻其事而解之也。)
帝曰:子年少,智未及耶,将言以杂合耶?夫经脉十二,络脉三百六十五,此皆人之所明知,工之所循用也。所以不十全者,精神不专,志意不理,外内相失,故时疑殆。
(《示从容论》云:公何年之长而问之少。今曰子年少,犹言子岂年少而智未及耶,抑所得所失,子将言之,得失并陈,以其杂合而难言耶?夫人身经脉十二,络脉三百六十五,此皆人之所明知,工之所循用也。所以不能十全者,精神不专一,志意不治理,不能内得于心,外应于手,外内相失,故时疑殆而未明。帝将语以四失而先为惩戒之。)
诊不知阴阳逆从之理,此治之一失也。
(试举四失而明言之。诊有阴阳逆从之理,医不知之,治之一失也。)
受师不卒,妄作杂术,谬言为道,更名自功,妄用砭石,后遗身咎,此治之二失也。
(更,平声。师传者道,自能者术。妄术为道,必遗身咎,治之二失也。)
不适贫富贵贱之居,土之薄厚,形之寒温,不适饮食之宜,不别人之勇怯,不知比类,足以自乱,不足以自明,此治之三失也。
(土,旧本讹“坐”,今改。别,音逼。贫与富,贵与贱,薄与厚,寒与温,勇与怯,皆有比类之道。医不知此,自乱不明,治之三失也。)
诊病不问其始,忧患饮食之失节,起居之过度,或伤于毒,不先言此,卒持寸口,何病能中,妄言作名,为粗所穷,此治之四失也。
(卒,音促。中,去声,下“中”同。凡饮食起居,忧患所伤,当未诊先问。不先言此,而猝持寸口,妄言病名,治之四失也。)
是以世人之语者,驰千里之外,不明尺寸之论。诊无人事、治数之道、从容之葆,坐持寸口,诊不中五脉,百病所起,始以自怨,遗师其咎。是故治不能循理,弃术于市,妄治时愈,愚心自得。呜乎!窈窈冥冥,孰知其道!道之大者,拟于天地,配于四海,汝不知道之谕受,以明为晦。
(葆,保同。叹世人不明大道之难知,所以惩创其心志也。世人之语,妄自夸张,是驰骛于千里之外,而不明于尺寸之论。诊无人事,谓昧昧以诊,不知人之病情也。无治数之道,不知救治之法也。无从容之葆,不知比类从容,而保全其身命也。坐,犹定也。持,即诊也。寸口之脉,一定诊之,虽诊而不中五脏之脉,以及百病之所起。人孰无良,故始以自怨;咎有所归,故遗师其咎。是故治不能循理,犹之弃术于市,妄行其治。病或时愈,而愚医之心,即自得也。呜呼!如是之医,深可叹也。精微之道,窈窈冥冥,而工孰知其道,道之大者,高深可拟于天地,远大可配于四海。今汝不知道之谕受,是犹以明为晦,汝其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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