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太平圣惠方

辨六畜不可合诸物食法

白犬血肾,不可杂白鸡肝,白鹅肝食。

白羊肉,不可杂鸡肉食。

犬肝,不可杂乌鸡兔肉食。

猪肉,不可杂乌梅食。

兔肉,不可杂獭肉,及鸡心食。

白马黑头者,不可食。

麋肉,不可合虾蟆,及獭食。

麋脂,不可合梅李实食。

麋肉,不可杂鹄肉食。

羊肝,不可合乌梅白梅及椒食。

牛肠,不可合犬血肉食。

白马青蹄,不可食。

白猪白蹄青爪斑斑,不可食。

乌鸡白头,不可食,杀人。

鹿白胆,不可食。

食猪食,不可卧稻穰草中。

雄鸡肉,不可合生葱芥食。

鸡鸭肉,不可合蒜及李子食。

鳖肉山鸡肉雀肉,不可相杂食。

生肝落地尘不沾,不可食。

曝脯不肯干,及火炙不动,见水而动者,不可食。

祭肉自动,及酒自耗,并不可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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