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太平圣惠方

辨鱼鳖蟹毒不可食及诸物不得共食法

凡鱼头有正白,连珠至脊上不可食。

鱼无肠胆,不可食。

鱼有黑点,不可食。

鱼无腮,不可食。

鱼头似有角,不可食。

鯷鱼目赤鬐赤,不可食。

鱼不可合鸡肉食。

鱼目赤,不可作鲙食。

鱼不可合鸬鹚肉食。

鯷鱼,不合鹿肉食。

鲫鱼,不可合猪肝,及猴肉食。

青鱼,不可合小豆藿食。

鱼汁,不可合自死六畜肉食。

青鱼鲊,不可合胡荽,及生葵麦酱食。

鲤鱼鲊,不可合小豆藿食。

虾,不可合鸡肉食。

虾,无须,及腹下通黑,及煮之白,皆不可食。

鲤鱼不可合犬肉食。

鲤鱼不可合蘩缕菜食。

鳖目凹,不可食。

鳖颔下有如王字,不可食。

鳖肉不可合鸡鸭子食。

鳖肉不可合苋菜食,亦不可合龟煮食。

龟肉不可合瓜及酒,及秋果实食。

蟹目相向,及足斑目赤者,不可食。

病人不可食鯷鱼,鲔鲤鱼等。

妊身不可食鳖,及鱣鱼脍,桂天门冬鲤鱼。


本文传播知识,如有侵权,请联系微信tunyi13166124885;本文非处方,如需治病,请联系医院。

上一节 返回目录 下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