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难经古义

第三十八难(旧三十九难)

曰:经言腑有五,脏有六者,何也?然。六腑者,正(张本作止。)有五腑也。(除去三焦。)五脏亦有六脏者,谓肾有两脏也。其左为肾,右为命门。命门者,精神之所舍也。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其气与肾通,(前篇有原气所系一句,而无此句。义互相发。)故曰脏有六也。腑有五者,何也?然。五脏各一腑,(有形。)三焦亦是一腑,(无形。)然不属于五脏,(独属心包亦无形。)故言腑有五焉。

按:五行之气,唯大有二,君相是也。《内经》分心与包络以为六脏,此篇则以肾有两枚,歧为二脏,左肾与命门是也,后人误认此难,遂为三焦命门表里之说。余谓三焦既配心包以为表里,已见第二十五难。此则示命门三焦有本末之理,兼发《内经》未发之旨,何者?五脏中唯心与肾抗对,无有轩轾,心包为二,则肾亦有此象,岂唯脏有两形乎。盖以阴中有阳,故乃有为二脏理。命门之义,详见第三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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