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内经药瀹

六化下

《至真要大论》: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诸气在泉,风淫于内,治以辛凉,佐以苦甘,以甘缓之,以辛散之。

王冰曰:风性喜温而恶清,故治之以凉,是以胜气治之也。佐以苦,随其所利也。木苦急,则以甘缓之,苦抑之,以辛散之。《藏气法时论》: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此之谓也。食亦音饲,己曰食,他曰饲。大法正味如此,诸为方者不必尽用之,但一佐二佐,病已则止,余气皆然。

吴崐曰:不务德谓之淫,风淫于内,自外而入淫于内也。风为木气,金能胜之,故治以辛凉。辛过甚,则恐伤其真气,故佐之以苦甘。苦胜辛,甘益气也。木性急,故以甘缓之。木喜条达,故以辛散之。

骥案:《素问·至真要大论》:风气大来,木之胜也。《六元纪》:风病行于上。《风论》风为百病之长,善行而数变。又有五藏之风。《左传》秦和曰:淫生六疾。注:淫,过也。气味声色所以养人,然过则生害。盖风为六气之一,刘守真六气病谓,风为厥阴风木,乃肝之气也。辛凉仲景有麻黄连翘汤,白虎汤。吴鞠通有银翘散,桑菊饮皆辛凉解肌之例。然李东垣有卒然昏愦不省人事之中风,乃本气自病,非外来之邪,此由于酒色劳役,七情口腹致伤藏气,王安道谓之类风。此风之变局,非大剂参附不能挽回,不以辛凉治也。

热淫于内,治以咸寒,佐以甘苦,以酸收之,以苦发之。

王冰曰:热性恶寒,故治以寒也。热之大盛甚于表者,以苦发之,不尽复寒制之。寒制不尽,复苦发之,以酸收之。甚者再方,微者一方,可使必已。时发时止,亦以酸收之。

吴崐曰:热为火气,水能胜之,故治之以咸寒,佐之以甘,甘胜咸,所以防其过也。必甘而苦者,防咸之过,而又以泻热气作实也。热散于诸经,以酸收之。热结而不散,以苦发之

张志聪曰:热乃火气,水能胜之,故宜治以咸寒,佐以苦甘,甘胜咸,所以防咸之过。苦能泄,所以去热之实也。酸乃木味,火生于木,以酸收之者,收火归原也。热郁于内而不解者,以苦发之。

骥案:《素问·热论》《评热论》两篇论热尤详。刘守真六气病谓:手少阴君火之热,乃真心小肠之气也。仲景苦寒有黄连黄芩汤,咸寒有黄连阿胶汤,重则阳邪内陷少阴,有急下三法,用大承气汤,皆寒咸苦甘之例,是谓正治。东垣有夏月中暑,身形拘急疼痛,心烦,肌肤大热无汗,谓为房室阴寒所遏,阳气不得升越,有大顺散之例,此又热淫之变局也。

湿淫于内,治以苦热,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泄之。

王冰曰:湿与燥反,故治以苦热,佐以酸淡也。燥除湿,故以苦燥湿也。淡利窍,故以淡渗泄也。《藏气法时论》: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灵枢经》淡利窍也。《生气通天论》味过于苦,脾气不濡,胃气乃厚。明苦燥也。

新校正云:按《天元正纪大论》:下太阴,其化下甘温。

吴崐曰:湿为土气,苦热从火化,能燥湿者也,故治以苦热。酸从木化,能制土者也,故佐以酸。然必酸淡者淡,能利窍故也。使酸而非淡,则味厚滋湿,非所宜矣。湿热之湿,以苦燥也。湿濡而肿,以淡泄之泄,渗与汗也。

骥案:杜桐峰湿论谓:湿者,天地间阴阳蒸润之气也。伤则下先受之,更喜侵于脾胃者。以其同气相求也。刘守真六气病,足太阴湿土乃脾胃之气也。证见虚寒,理中可以温补,而淡渗又有五苓散、猪苓汤之例。若手足自温,未成厥逆,亦有取乎四逆之治,苦热淡泄,此正治也。

火淫于内,治以咸冷,佐以苦辛,以酸收之,以苦发之。

王冰曰:火气大行心腹,心怒之所生也。咸性柔软,故以治之,以酸收之。大法候其须汗者,以辛佐之,不必要资苦味令其汗也。欲柔软者,以咸治之。《藏气法时论》心欲软,急食咸以软之。心苦缓,急食酸以收之。此之谓也。

吴崐曰:相火畏火也,故治以咸冷。苦能泻热,辛能滋养,既苦且辛,则泻热而滋阴水矣。以酸收之,以苦发之,其义详见上文热淫条下。

骥案:少阳相火在经主半表半里,仲景立小柴汤为和解之局。若火结甚而为痞,则有泻心诸汤,旋覆代赭汤,黄芩汤,干姜黄芩黄连汤诸治,所以散结除满,皆苦寒清冷之例。刘守真六气病,少阳相火之热,乃心包三焦之气,故治有正法,有变例。刘宗厚火论,凡动皆属火。火不妄动,随触而发,人在气交之中,多动少静,火一妄动,元气更伤,故火证独多。《内经》病机十九条而属火者五,然火有君火,相火。君火可以轻伏,可以水灭,可以直折,芩连之属可以制之。相火则不可以水折,当从其性而伏之。若饮食劳倦,内伤元气之火,宜甘温之剂以除之。阳亢阴微,煎熬血液之火,宜甘寒以降之。若左肾真阴失守而火炽,则地黄元参之类可以壮水制阳,若右肾命门虚弱火衰,则桂附之类可以消阴益火,若胃虚过食冷物抑遏阳气于脾土之中,则升麻葛根可以升散郁火。然则治火之法,多端未可一概也。

燥淫于内,治以苦温,佐以甘辛,以苦下之。

王冰曰:温利凉性,故以苦治之。下,谓利之使不得也。

新校正云:按《藏气法时论》肺苦气上逆,急食苦以泄之。用辛泻之,酸补之,又按下文司天燥淫所胜,佐以酸辛,此云甘辛者,甘字疑当作酸。《六元正纪大论》:下酸热,与苦温之治义异。又云:以酸收之而安其下,甚则以苦泄之也。

吴崐曰:燥为金气,火能胜之,故治以苦温,苦温从火化故也。甘辛亦温也。燥而中寒者,宜佐之燥热之燥,以苦下之可也。

骥案:素问病机十九条遗漏燥证,为其兼风热之,化但言风热而燥在其中。刘守真于六气病补出:诸涩枯涸,干劲皮揭皆属于燥。谓阳明燥金在肺与大肠之表也。夫风能胜湿,湿去则燥生,燥兼热化,热即火也。《易》曰:燥万物者,莫叹乎火,故喻昌补《燥气论》,其方用甘润微寒,而有清燥救肺之设,叶桂亦有燥气化火之论,主于辛凉甘润,即经燥化于火,热反胜之。治以辛凉,佐以苦甘也。乃燥之胜气,非燥之本气也。沈目南《燥病论》:燥令必以凉气感人,肝木受邪而为燥,故燥病属凉,谓之次寒,病与伤寒同类。故此但云燥淫于内,治以苦温。沈明生燥论,治燥之法以沸釜为喻,血喻汤,气喻火。火猛汤沸,当沃薪灭火,犹芩、连、栀、膏、朴、硝、大黄大苦至寒等剂,清降火邪。若沸久将干,又当添益新水胜火,犹冬、地参、芪、归、芍甘寒甘温之剂。气血双补。则燥得所润而火有所制也。《医垒元戎》治燥方。北方其脉迟,寒燥也。宜温热药治之。如硫附桂姜之属。

吴溏《温病条辨》于燥门立桑菊饮,沙参麦冬汤,翘荷汤,治胜气之燥,立杏苏饮加味,桂柴各半汤治本气之燥。所谓秋燥之气,轻则为燥,重则为寒,化气为湿,复气为火,故经有辛凉苦温之二法也。

寒淫于内,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泻之,以辛润之,以苦坚之。

王冰曰:以热治寒,是为摧胜,折其气用,令不滋繁也。苦辛之佐,通事行之。

新校正云:按《藏气法时论》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肾欲坚,急食苦以坚之,用苦补之,咸泻之。旧注引此在湿淫于内之下,无义,今移于此。

吴崐曰:寒为水气,甘从土化,热从火化,土能制水,热能制寒,故治以甘热苦,而辛亦热品也。故佐以苦辛。伤寒内热者,以咸泻之。伤寒内燥者,以辛润之,伤寒内热见血者,以苦坚之。

骥案:太阳寒水之气,在人主表,为心肺之阳,统一身之荣卫,实寒水之所司。刘守真六气病,足太阳寒水乃肾与膀胱之气也。仲景在太阳有麻桂之例,甘热也。入少阴有麻辛附子汤、附子汤、真武汤、四逆白通等汤,诸法亦甘热也。有黄连阿胶汤,有急下承气三证,又苦寒也。张会卿伤寒约法治分六端曰:汗、吐、下、温、清、补。汗主温辛,吐主发散,下主咸寒,清主苦寒,温补主甘热,于经旨适合。盖太阳一经,本寒标热,对化为火。水胜必克火,论中之麻桂姜附治寒之本气,正化之本病也。白虎承气治寒之复气,对化之标病也。故曰:不明胜复之理,不可与言气化。

司天之气,风淫所胜,平以辛凉,佐以苦甘,以甘缓之,以酸泻之。

王冰曰:厥阴之气,未为盛热,故曰:凉药平之。夫气之用也。积凉为寒,积温为热。以热少之,则其温也。以寒少之,则其凉也。以温多之,则其热也。以凉多之,则其寒也。各当其分,则寒,寒也。温,温也。热,热也。凉,凉也。方书之用,可不务乎?故寒热温凉,升降多少,善为方者,意必精通,余气皆然,从其制也。

新校正云:按本论上文云:上淫于下,所胜平之。外淫于内,所胜治之。故在泉曰治,司天曰平也。

吴崐曰:在泉言治,司天言平,平与治少异。治有攻去之义,平则调和之也。风胜而平以辛凉,金能平木也。佐以苦甘,则苦不至于燥急,木性急,故以甘缓之。木气升而不降,故以酸泻之。

张志聪曰:按在泉之气曰淫于内而曰治,司天之气曰所胜而曰平,盖天气在外而地气在内也。治者,治其内而使之外。平者,平其上而使之下。是以在泉曰以辛散之,在司天曰以酸泻之。

马莳曰:风淫所胜,则平以辛凉,佐以苦甘,以甘缓之,以酸泻之。彼厥阴在泉者,其法与此同,而复有以辛散之之语耳,无以酸泻之也。

骥案:己亥岁半以上,风化于天,风为木气,惟金能胜,故治以辛凉。辛从金化,凉为金气也。辛凉太过,反伤金气,故佐以苦甘。苦能温金,甘能益气也。经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以酸泻之,此生克胜复之理。《五运行大论》:天地之气,胜复之作,不形于诊。《六微旨大论》:气有胜复,太过者气胜,胜而复制则伤害甚。不及者气衰,衰而复克则败乱极。胜复循环之理,出乎天地之自然。如木胜肝强,必伤脾土。肝胜不已,燥必复之,而肝亦病。燥胜不已,火必复之,而肺亦病。五藏互有盛衰,人身自有虚实,惟其有虚而复强者胜之,有胜而复承者复之,无衰无胜,无胜无复,其气和平焉得有病?有胜则复,无胜则否,胜微复微,胜甚复胜。胜复之微甚,实由变化之盛衰。马元素辈假仲景之名而为伤寒铃法,用运气之更迁,拟主病之方治,拘滞不通,是不明天道生克胜复之理,不足与言医道。

热淫所胜,平以咸寒,佐以苦甘,以酸收之。

王冰曰:热气已退,时发动者,是为心虚,气散不敛,以酸收之。既以酸收,亦兼寒助,乃能殄除其源本矣。热见太甚,则以苦发之。汗已便凉,是邪气尽,勿寒水之。汗已犹热,是邪气未尽,则以酸收之。已又热,则复汗之。已汗复热,是藏虚也。则补其心可矣。法则合尔,诸治热者,亦未必得再三发三治,况四变而反覆者乎。

吴崐曰:热胜而平以咸寒,水能平火也。佐以苦甘者,苦泻而甘缓也。以酸收之者,收其浮热也。

张志聪曰:此与在泉之治法相同,但少以苦发之,盖自下而上淫于内者,宜从之而发散于外也。

骥案:此子午岁半以上,热化于天,热为火气,惟水能胜,故治以咸寒,咸寒太过,反伤君火,故以苦燥,以甘补,以酸收,恐热越不敛,阳气散乱也。

湿淫所胜,平以苦热,佐以酸辛,以苦燥之,以淡泄之。

王冰曰:湿气所淫,皆为肿满,但除其湿,肿满自衰。因湿生病不肿不满者,亦尔治之。湿气在上,以苦吐之,湿气在下,以苦泄之,以淡渗之,则皆燥也。泄,谓渗泄,以利水道下小便为法。然酸虽热,亦用利小便,去伏水也。治湿之病,不下小便,非其法也。

新校正云:按湿淫于内,佐以酸淡,此云酸辛者,“辛”疑当作“淡”。

吴崐曰:湿胜而平以苦热,苦能燥湿,湿得热而消也。木能制土,故佐以酸,酸而辛则非敛聚之酸矣,故宜佐之。湿而热者,以苦燥之,湿而不热,以淡渗之。

马莳曰:湿淫所胜,则平以苦热,佐以酸辛,以苦燥之,以淡泄之。彼太阴在泉者,其法与此大同,而止有佐以酸淡,与此佐以酸辛者少异。

骥案:丑未岁半以上,湿化于天,湿为土气,惟燥能胜,故治以苦热。苦从木化,用以制之,辛酸并用者,辛胜酸防酸之过也。苦从火化,火能助燥。

湿上甚而热,治以苦温,佐以甘辛,以汗为故而止。

王冰曰:身半以上,湿气有余,火气复郁,郁湿相薄,则以苦温甘辛药解表流汗而祛之,故云以汗除病之故而已也。

吴崐曰:《金匮要略》腰以下肿当利小便,腰以上肿当发汗乃愈。此皆治水湿之要法。

骥案:湿郁于上而化热,苦温欲其燥,甘辛取其汗。

火淫所胜,平以酸冷,佐以苦甘,以酸收之,以苦发之,以酸复之,热淫同。

王冰曰:同热淫义,热亦如此法,以酸复其木气也。不复其气,则淫气空虚,招其损。

马莳曰:火淫所胜则平以咸冷,佐以苦甘,以酸收之,以苦发之,以酸复之,与上热淫所胜者同法。盖上为君火,而此为相火也。又与彼少阳在泉者同法,但无以酸复之之一语耳。

张介宾曰:此与在泉热淫治同。盖水能胜火,故平以咸冷。苦能泻火之实,甘能缓火之急,故佐以苦甘。火盛而散越者,以酸收之。火郁而伏留者,以苦发之。然以发去火,未免伤气,故又当以酸复之,而火热二气同治也。

骥案:寅申岁半以上,火化于天,火即热气,与热淫同。此曰酸冷者,酸能收逆气,寒能胜热气也。火郁则伏,以苦发之,而复以酸复之者,恐发之过而伤气也。

燥淫所胜,平以苦湿,佐以酸辛,以苦下之。

王冰曰:制燥之胜,必以苦湿,是以火之气味也。宜下必以苦,宜补必以酸,宜泻必以辛。清甚生寒,留而不去,则以苦湿下之。气有余,则以辛泻之。诸气同。

新校正云:按上文燥淫于内,治以苦温。此云苦湿者,湿当为温,又注中湿字二,并当作温。又按《六元正纪大论》亦作苦小温。

吴崐曰:燥淫而平以苦湿,苦从火化,胜燥故也。苦而湿则燥得其润矣。佐以酸辛者,酸生液,辛润燥也。燥甚非攻下不除,是宜以苦下之。

张志聪曰:苦温能胜清金,辛能润燥,燥必内结,故以酸苦泄之。

马莳曰:燥淫所胜,则平以苦温,佐以酸辛,以苦下之。彼阳明在泉者,其法与此大同,但彼则佐以甘辛,而此则佐以酸辛耳。

骥案:卯酉岁半以上,燥化于天,燥为金气,惟火能胜。苦从火化,故平以苦温,酸泻木而补金,辛泻金而补木,故佐以酸辛。燥兼热化,燥万物者,莫叹乎火。苦能降火,故以苦下之。

寒淫所胜,平以辛热,佐以甘苦,以咸泻之。

王冰曰:淫散止之,不可过也。

新校正云:按上文寒淫于内,治以甘热,佐以苦辛。此云平以辛热,佐以甘苦者,此文为误。又按《六元正纪大论》云:太阳之政,岁宜苦以燥之也。

吴崐曰:寒淫而平以辛热者,辛能散寒,热能回阳也。佐以苦甘者,苦以济辛热,甘以和辛热也。伤寒入胃,则为里热,若是者以咸泻之。

张志聪曰:夫淫于内则干涉于藏气,故上文曰:以辛润之,以苦坚之。此胜于外,止宜平之泻之。

马莳曰:寒淫所胜,则平以辛热,佐以苦甘,以咸泻之。彼太阳在泉者,则复有以辛润之,以苦坚之,之二语耳。

张介宾曰:辛热足以散寒,苦甘可以胜水,以咸泻之,水之正味,其泻以咸也。

骥案:辰戌岁半以上,寒化于天,寒为水气,惟热能胜,热从火化也。然阴病恶燥,故以辛润。辛从金化,水之母也。

帝曰:邪气反胜,治之奈何?岐伯曰:风司于地,清反胜之,治以酸温,佐以苦甘,以辛平之。

王冰曰:厥阴在泉,则风司于地,谓五寅岁、五申岁。邪气胜盛,故先以酸泻,佐以苦甘。邪气退则正气虚,故以辛温养而平之。

吴崐曰:不能淫胜于他气,胜己者为邪,而反胜之。治以酸温者,酸为风木之向导,温抑清气之反胜也。苦胜燥而甘缓之。故佐以苦甘。辛能温清,又能补木,故以辛平之。

张志聪曰:邪气反胜者,不正之气反胜在泉主岁之气,又当用胜邪之气味以平治之。天气反时,则可依时,此之谓也。

张介宾曰:反胜者,以天地气不足,则间气乘虚为邪而反胜之。

骥案:《素问·六节藏象论》:太过不及,各有所胜。又至而不至,此为不及,所不胜以薄之。《五运行大论》:气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侮而受邪,寡于畏也。此清胜风,寒胜热,热胜湿,寒胜火,热胜燥,热胜寒皆邪气也。故曰反胜。《至真要大论》:必先五胜,疏其邪气。《宝命全形论》:五胜更立,五十难从,所不胜来者为贼邪,是谓邪气反胜也。《经》曰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故先治其胜,而后平之,以复其正也。

热司于地,寒反胜之,治以甘热,佐以苦辛,其咸平之。

王冰曰:少阴在泉,则热司于地,谓五卯五酉之岁也。先泻其邪,而后平其正气也。

吴崐曰:甘与热皆阳,治以甘热者,扶热而抑寒也。佐以苦辛者,寒得苦而投,遇辛而散也。寒在外,热在内,怫热作实,故以咸平之。

湿司于地,热反胜之,治以苦冷,佐以咸甘,以苦平之。

王冰曰:太阴在泉,则湿司于地,谓五辰五戌岁也。补泻之义,余气皆同。

吴崐曰:苦冷,阴也。治以苦冷者,扶湿而抑热也。佐以咸甘者,热得甘而缓,遇咸而软也。犹有未解者,则以苦平之。

火司于地,寒反胜之,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平之。

王冰曰:少阳在泉,则火司于地,谓五己五亥岁也。

吴崐曰:与热司天同,不复详。

燥司于地,热反胜之,治以平寒,佐以苦甘,以酸平之,以和为利。

王冰曰:阳明在泉,则燥司于地,热反胜之,谓五子五午岁也。燥之性,恶热亦畏寒,故以冷热和平为方制也。

吴崐曰:治以平寒者,燥为惨杀之气,不欲扶之,但以平寒抑热耳。佐以苦甘者,苦能泻实热,甘能泻虚热也。热与燥皆能消人五气,故以酸平之,以和为利者,戒过甚也。

寒司于地,热反胜之,治以咸冷,佐以甘辛,以苦平之。

王冰曰:太阳在泉,则寒司于地,谓五丑五未岁也。此六气方治,与前淫胜法殊贯。云治者,泻客邪之胜气也。云佐者,皆所利所宜也。云平者,补已弱之正气也。

吴崐曰:治以寒冷者,扶寒气之不足,抑热气之有余也。佐以甘辛者,甘以调寒热,辛以行咸冷也。以苦平之,调其未尽之邪也。

帝曰:其司天邪胜何如?岐伯曰:风化于天,清反胜之,治以酸温,佐以甘苦。

王冰曰:己亥岁也。

吴崐曰:酸能为风化之向导,温能平清气之反胜,甘以和之,苦以下之。

张志聪曰:此论六气司天,邪气反胜,宜以所胜之气味平之。

马莳曰:此言六气司天,反为邪气所胜者,而有治之之法。

张介宾曰:言司天反胜。

骥案:上言司地邪胜之治法,此言司天邪胜之治法。

热化于天,寒反胜之,治以甘温,佐以苦酸辛。

王冰曰:子午岁也。

吴崐曰:甘温能胜寒,苦为反佐,酸以养阴,辛以散寒。

湿化于天,热反胜之,治以苦寒,佐以苦酸。

王冰曰:丑未岁也。

吴崐曰:苦寒能祛热,热胜则亡阴液,故佐以苦酸。

火化于天,寒反胜之,治以甘热,佐以苦辛。

王冰曰:寅申岁也。

吴崐曰:甘热能胜寒,苦为反佐,辛能散寒。

燥化于天,热反胜之,治以辛寒,佐以苦甘。

王冰曰:卯酉岁也。

吴崐曰:辛能散热,寒能胜热,苦能下热,甘能缓热。

寒化于天,热反胜之,治以咸冷,佐以甘辛。

王冰曰:辰戌岁也。

吴崐曰:治以咸冷,所以假其祛热,苦以下热,辛以散热。

帝曰:六气相胜,治之奈何?岐伯曰:厥阴之胜,治以甘清,佐以苦辛,以酸泻之。少阴之胜,治以辛寒,佐以苦咸,以甘泻之。太阴之胜,治以咸热,佐以辛甘,以苦泻之。少阳之胜,治以辛寒,佐以甘咸,以甘泻之。阳明之胜,治以酸温,佐以辛甘,以苦泄之。太阳之胜,治以甘热,佐以辛酸,以咸泻之。

王冰曰:六胜之至,皆先归其不胜己者,故不胜者,当先泻之以通其道,次泻所胜之气令其退释也。治诸胜而不泻遣之,则盛气浸盛而内生诸病也。

新校正云:详此为治,皆先泻其不胜,而后泻其来胜。独太阳之胜,治以甘热为异。疑甘字,苦之误也。若云治以苦热,则六胜之治皆一贯也。

吴崐曰:木胜则土败,治之以甘,益土也。治之以清,平木也。佐以苦辛,散风热也。木气作实,以酸泻之。热胜则乘金,治之以辛,散热也。治之以寒,平热也。佐以苦咸,下热也。甘能缓火之急,乃所以泻之。土胜则湿胜,治之以咸,润下也。治之以热,燥湿也。佐以辛甘,利土气也。湿土作实,以苦泻之。火胜乘金,治以辛寒者,辛能散火,寒能抑火也。佐以甘咸者,甘缓火气之急速,咸软火气之燥实也。复言以甘泻之,重甘泻也。金胜则燥胜,治之以酸,润燥也。治之以温,平金也。佐以辛甘,散清也。以苦泻之,下燥实也。太阳寒水也,治之以甘,益土以防水也。治之以热,扶阳而散寒也。佐之以辛,则甘不滞,佐之以酸,则热不燥,寒气入里,变热而作燥实,则用咸以泻之。

张志聪曰:治诸胜气,寒者热之,热者寒之,温者清之,清者温之,散者收之,抑者散之,燥者润之,急者缓之,坚者软之,脆者坚之,衰者补之,强者泻之,各安其气,则病气衰去,此治之大体也。

骥案:厥阴之胜,风木气胜而土受制,治以甘清者,甘土味,而清金气也。土木相生,木有制而土不克也。苦以生土,辛以平木,故佐之。木性条达,以酸泻之。少阴君火气胜,而金受制。辛为金味,寒为水气,金水相生,则火有制而金不伤也。故以治之。佐以苦咸者,苦从火化,以助其辛,咸从水化,以助其寒。火性急,故以甘缓之。太阴湿土气胜而水受制,治以咸热者,湿热则以咸化之,湿寒则以热治之,湿胜则土寒,辛能温,甘能补,故佐以辛甘。若湿胜而土实,则以苦泻之,土之正味其泻以苦也,少阳相火气胜而金受制,则治以辛寒,泻之以甘与少阴同,佐以甘咸与少阴异。甘能泻火,咸能泄热也。阳明燥金气胜而木受制,治以酸温者,酸为木味,温为火气,木火相生,则金有制而木不伤。阳明有燥金之气,有清金之气,燥气有余,则辛以散之,清气不足,则甘以滋之,苦从火化,能泄燥邪也。太阳寒水气胜而心受制,治以甘热者,甘为土味,热为火气,火土相生,则水有制而火不散。辛能散寒,酸收心气,故佐以辛酸。水之正味,其泻以咸,故以咸泻之。

帝曰:六气之复何如?岐伯曰:厥阴之复,治以酸寒,佐以甘辛,以酸泻之,以甘缓之。

王冰曰:不太缓之,夏犹不已,复从于胜,故治以辛寒也。

新校正云:按别本治以酸寒,作治以辛寒也。

吴崐曰:风木以升发为性,治之以酸,收之也。治之以寒,清之也。佐以甘辛,顺其升达之体也。以酸泻之泻其有余也。以甘缓之,缓其太急也。

张介宾曰:复者,报复之义。六气盛衰不常,有所胜则有所复也。王氏:凡先有胜,后必复。新校正引《玄珠正化》对化之义云:正司化令之实,对司化令之虚,对化胜而有复,正化胜而不复。反以王注为未然。或又曰:甲丙戊庚壬,阳年太过,有胜无复。乙丁己辛癸,阴年不及,有胜必有复,皆未达之言也。夫胜复之道,随气盛衰而见,非有正对之分。考之本经诸篇,原无此言。其于不及有复,太过无复之说。盖以《气交变大论》:凡太过之运皆不言复。惟不及之年则有之。《六元正纪大论》:所载六十年运气之纪,亦惟不及之岁言复,而太过之年则无。似乎阳年太过,有胜无复。然《五常正大论》:发生之纪,不务其德,则收气复。赫曦之纪,暴烈其政,藏气乃复。敦阜之纪,大风迅至,邪伤脾也。坚成之纪,收政暴变,长气斯救。流衍之纪,政过则化气大举。是皆以太过之岁为言。由此观之,则阳年未尝无复也。惟是阴年气弱,彼来胜我,故子必起而报之,故谓之复。阳年气强,无胜我者,但以我胜彼,故承乃从而制之。然曰承曰复,本一理也。但相继而制者谓之承,因胜而报者谓之复。胜复相仍,本无罅隙,故《经》曰:有胜则复,无胜则否。胜至则复,无常数也。又曰:微者复微,甚者复甚。然则气之微甚,尚不可以假借,又何有阴阳正对复与不复之理哉?故本论无分太过不及之年,皆有淫胜反胜相胜之气,可见阳年未必全胜,而反者有之,阴年未必全衰,而淫胜者亦有之。天地变化,消长无穷,但当随厥气几而察,以方月之义,庶得其妙,若必因辞害意,则失之远矣。

骥案:复者,子复母仇也。酸,木味。寒,水气。木之正味,其泻以酸,木火相生,宜治之以寒也。木盛土衰,甘补土,辛制木,故佐以辛甘也。酸泻辛缓,木之正治。

少阴之复,治以咸寒,佐以苦辛,以甘泻之,以酸收之,辛苦发之,以咸软之。

王冰曰:不大发汗,以寒攻之,持至仲秋,热内复结而为心热,少气少力而不能起矣。热伏不散,归于骨矣。

吴崐曰:君火以热为政,治以咸寒,用其所不胜也。佐以苦辛,苦降而辛散也。火遇甘而缓,是为泻之。遇酸而敛,是为收之。结热得苦而散,是为发之,坚实得咸而解,是为软之。

骥案:咸,水味。寒,水气。水制火也。发不远热。故佐以苦辛甘酸,泻火而敛浮热,苦寒散火而解结热。

太阴之复,治以苦热,佐以酸辛,以苦泻之,燥之,泄之。

王冰曰:不燥泄之,久而为身肿腹满,关节不利,腨崐及伏兔沸满内作,腰膝胫内胕肿病。

吴崐曰:太阴以湿为政,治之以苦。燥湿也。治之以热,熯湿也。佐以酸辛者,酸从木化,能平湿土之甘,辛从金化,能散湿土之滞,以苦泻之,夺之也。湿胜不宜润,故燥之。湿胜不宜塞,故泄之。

马莳曰:太阴之复,治以苦热,佐以酸辛,内用苦者,所以泻之,燥之,泄之也。

骥案:苦,火味。热,火气。苦泻土热,燥湿也。佐以酸辛者,木能生火,火不足,则佐以酸。金能生水,火太过则佐以辛,土位之主,其泻以苦,泻以夺其实,燥以胜其湿,泄以利其湿也。

少阳之复,治以咸冷,佐以苦辛,以咸软之,以酸收之,辛苦发之。发不远热,无犯温凉,少阴同法。

王冰曰:不发汗以夺盛阳,则热内淫于四肢而为解不可名也。谓热不甚,谓寒不甚,谓强不甚,谓弱不甚,不可以名言,故谓之解。粗医呼为鬼气恶病也。久久不已,则骨热髓涸齿干,乃为骨热病也。发汗夺阳,故无留热,故发汗者,虽热生病夏月,及瘥亦用热药以发之。当春秋时,纵火热胜,亦不得以热药发汗,汗不发而药热内甚,助病为疟,逆伐神灵,故曰无犯温凉。少阴气热,为疗则同,故云与少阴同法也。数夺其汗,则津竭涸,故以酸收,以咸润也。

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纪大论》:发表不远热。

吴崐曰:少阳相火也,治以咸冷,用其所不胜也。佐以苦辛,苦能降火,辛能散火也。因火而作坚实者,以咸软之。因火而伤阴气者,以酸收之。因火而郁怫者,辛苦发之。凡发表不远热,但无犯温凉耳。热甚于温,所以不用温者,徒能温中,不能达表散邪,反滋内热故也。所以不用凉者,本以阳明凉胜,故少阳复之,又犯其凉是违天也。不可,明矣!少阴同。

骥案:咸,水味。冷,水气。水能胜火也。苦从火化,火气虚则佐以苦辛,从金化火,气盛则佐以辛,而又咸软以解热之结,酸收以敛热之浮,参少阴条。

阳明之复,治以辛温,佐以苦甘,以苦泄之,以苦下之,以酸补之。

王冰曰:泄,谓渗泄,汗及小便汤浴皆是也。秋分前后则亦发之,春有胜则依胜法,或不已,亦汤渍和其中外也。怒复之后,其气皆虚,故补之以安全其气,余复治同。

吴崐曰:阳明以清为政,治以辛温,用其所不胜也。佐以苦甘,苦胜燥,甘胜急也。以苦泄之涌之也。以苦下之夺之也。燥伤液,酸生之,是谓补之。

骥案:辛,金味。温,火气。泻金以辛,胜清以温也。故治以辛温,苦以制金,甘以生金,故佐以苦甘。而又苦泄以开燥结,酸补以敛津液下泄也。

太阳之复,治以咸热,佐以甘辛,苦以坚之。

王冰曰:不坚则寒气内变,止而复发,发而复止,绵历年岁,生大寒疾。

吴崐曰:太阳寒水也。治之以咸,从治也。治之以热,正治也,佐以甘辛,用其散也。以苦坚之,用其守也。

张介宾曰:寒水通于肾,肾不坚则寒易起。

骥案:咸,水味。热,火气。泻水以咸,治咸以热也。故治以咸热,甘制水,辛散寒,故治以甘辛。《经》曰:肾欲坚,急食苦以坚之。

治诸胜复,寒者热之,热者寒之,温者清之,清者温之,散者收之,抑者散之,燥者润之,急者缓之,坚者软之,脆者坚之,衰者补之,强者泻之,各安其气,必清必静,则病气衰去,归其所宗,此治之大体也。

王冰曰:太阳气寒,少阴少阳气热,厥阴气温,阳明气清,太阴气湿。有复胜则各倍其气以调之,故可使平也。宗,属也。调不失理,则余之气自归其所属,少之气自安其所居。胜复衰已,则各补养而平定之,必清必静,无妄挠之,则六气循环,五神安泰。若运气之寒热,治之平之,亦各归司天地气也。

吴崐曰:宗,主也。言病气衰去,归依六气所主,更无偏胜为患也。

张志聪曰:五味六气之中,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咸味涌泄为阴,淡味渗泄为阳。六者或收,或散,或缓,或急,或燥,或渴,或软,或坚,有补,有泻,有逆,有从,各随五行六气之所宜,安其胜复之气,使之必清必静,则病气得而各归其所主之本位,此治之大体也。

马莳曰:此总结言治之胜复之大体。

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折之,不足补之,佐以所利,和以所宜,必安其主客,适其寒温,同者逆之,异者从之。

王冰曰:高者抑之,制其胜也。下者举之,济其弱也。有余折之,屈其锐也。不足补之,全其气也。虽制胜扶弱,而客主须安。一气失所,则矛盾更作,榛棘互兴,各伺其便,不相得志,内淫外并,而危败之由作矣。同,谓寒热温清气相比和者。异,谓水火金木土不比和者。气相得者,则逆所胜之气以治之。不相得者,则顺所不胜气以治之。治火胜负,欲益者以其味,欲泻者亦以其味,胜与不胜,皆折其气也。何者?以其性躁动也。治热亦然。

张志聪曰:高者抑之,谓主气之逆于上也。下者举之,谓客气之乘于下也。有余者胜气也。不足者,所不胜之气而为病也。佐以所利者,利其所欲也。如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是以厥阴之胜,佐以辛。心欲软,急食咸以软之,是以少阴之胜,佐以咸。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是以太阴之胜,佐以辛甘。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是以燥淫所胜,佐以辛酸。肾欲坚,急食苦以坚之,是以寒淫所胜,佐以甘苦。和其所宜者,利其五味之所宜也。如厥阴色青宜食甘,少阴少阳色赤宜食酸,太阴色黄宜食咸,阳明色白宜食苦,太阳色黑宜食辛。安其主客者,使各守其本位也。适其寒温者,治寒以热,治热以寒,治温以凉,治凉以温也。同者逆之,谓气之相得者宜逆治。如主客之同司火热,热则当治以咸寒,如同司寒水,则当治以辛热。温凉亦然,此逆治之法也。异者从之,谓不相得者,当从治之。如寒水司天,以临于二火主气之上,客胜当从二火之热以治寒,主胜当从司天之寒以治热,余气皆然,此平治异者之法也。

马莳曰:大约病在高者则抑而下之,病在下者则举而升之。李东垣云:高者抑之,非高者固当抑也。以其本下,而失之太高,故抑之而使下,若本高何抑之有?下者举之,非下者固当举之也。以其本高而失之太下,故举而使之高。若本下何举之有?病为邪气有余则折之,病为正气不足则补之,佐以所利,和以所宜,必使主客各安而寒温相适。寒热温清与民病之气相同者,则逆而正治之。不相得而异者,从治之。此其治主客之大体也。

帝曰:治寒以热,治热以寒,气相得者逆之,不相得者从之,余以知之矣。其于正味何如?岐伯曰:木位之主,其泻以酸,其补以辛。

王冰曰:木位春分前六十一日,初之气也。

吴崐曰:主客气同为相得,主客气异为不相得。正味调摄,六部主客之正味也。

张志聪曰:此承上文而言四时主客之气,各有本位之正味。木位之主,厥阴所主之位也。此乃四时不易之定位,故曰位。如未至所主之时,而阳春之气先至,此气之盛也,宜泻之以酸。如至而未至,此气之衰也。宜补之以辛,盖木性升,酸则反其性而收之,故为泻,辛则助其发生之气,故为补。

马莳曰:木位之主气,春分前六十一日,为初之气。

张介宾曰:五行化气,补泻之味,各有专主。故曰正味。此不特客主之气为然。

骥案:主客之位,运气皆有之。运有五,木火土金水,五运分五气,风暑湿燥寒。木运之气为风,顺布春令为初之运。火运之气为暑,顺布夏令为二之运。土运之气为湿,顺布长夏之令为三之运。金运之气为燥,顺布秋令为四之运。水运之气为寒,顺布冬令为五之运。此五运之主位也。六气之主位:厥阴风木主春初之气,少阴君火主夏二之气,少阳相火主盛夏三之气,太阴湿土主长夏四之气,阳明燥金主秋五之气,太阳寒水主冬六之气。此六气之主位也。天以五为制,地以六为节,四时常令,年年相仍而不易,故曰主。木性升,酸则反其性而收之,故泻。木喜达,辛则助其气而发之,故补

火位之主,其泻以甘,其补以咸。

王冰曰:君火之位,春分之后六十一日,二之气也。相火之位,夏至前后各三十日,三之气也。二火之气虽殊,然其气用则一。

吴崐曰:火有二:春分后六十一日,二之气也,少阴君火主之。大暑以后六十一日,四之气也,少阳相火主之。

张志聪曰:二之气乃君火所主之位,三之气乃相火所主之,位如未至三月,而暄热之气先至,未至五月,而炎暑之气先至,此乃气有余也。宜泻之以甘。盖从子而泄其母气也。如至而不至,此气之不及也。宜补之以咸,盖以水济火也。

王子律曰:肾水不足,则心悬如病饥,水之不济也。

骥案:火性速,甘则反其性而缓之,故曰泻。火欲软,咸则顺其性而软之,故曰补。

土位之主,其泻以苦,其补以甘。

王冰曰:土之位,秋分前六十一日,四之气也。

吴崐曰:小满后六十一日,三之气也。太阴湿土主之。

张志聪曰:土主于四之气,如主气之时,埃蒸注雨,气之盛也。宜苦以泄之,泻其敦阜之气。如化气不令,风寒并兴,主气之不足,宜补之以甘,盖气不足者,补之以味也。

骥案:土性湿,苦则反其性而燥之,故曰泻。土欲缓,甘则顺其性而缓之,故曰补。

金位之主,其泻以辛,其补以酸。

王冰曰:金之位,秋分后六十一日,五之气也。

吴崐曰:秋分后六十一日,五之气也。阳明燥金主之。

张志聪曰:五之气也。未及时而清肃之气早至,此气之盛也。其泻宜辛,以辛散之也。如至秋深而暑热尚在,气之不及也,其补宜酸,以酸收之也。

骥案:金性收,辛则反其性而散之,故曰泻。金欲收,酸则顺其气而收之,故曰补。

水位之主,其泻以咸,其补以苦。

王冰曰:水之位,冬至前后各三十日,终之气也。

吴崐曰:小雪以后六十一日,终之气也。太阳寒水主之。

张志聪曰:终之气也,如未及时而天气严寒,冰雪霜雹,气之盛也。泻之以咸,盖咸能泄下,从其类而泻之也。如已至而天气尚温,此气之不及也。宜补之以苦,盖味苦阴寒,而炎上作苦,助太阳标本之味也。所谓调之正味,以平为期,勿使四时不平之气而为民病也。

骥案:水性凝,咸则反其性而软之,故曰泻。水欲坚,苦则顺其气而坚之,故曰补。

厥阴之客,以辛补之,以酸泻之,以甘缓之,少阴之客,以咸补之,以甘泻之,以咸收之。

王冰曰:新校正云:按《藏气法时论》心苦缓,急食酸以收之。心欲软,急食咸以软之。此云以咸收之者,误也。

吴崐曰:客者逐年更易,如客之不常也。其法以当年支后第三支起,初之气,如子年子后第三支是戌。戌为寒水初气,便以寒水为客,以次推迁。厥阴则二气也。

张志聪曰:此加临之六气而有太过不及之正味也。六气运行,无有定位,如宾客之外至,故曰客。常以正月朔日平旦视之。

张介宾曰:客者,客气之为病也。后仿此。

骥案:主客之位,运气皆有。主气已如上述,所谓客气者,加临之气也。古圣仰观五天五气,见苍天木气下临丁壬之方,故识丁壬合化而生木。丹天火气下临戊癸之方,故识戊癸合化而为火。黅天之气下临甲己之方,故识甲己合化而为土。玄天水气下临丙辛之方,故识丙辛合化而为水。素天金气下临乙庚之方,故识乙庚合化而为金。此天气合化,加临主气,五位之客运也。起以所化,统主本中运为初运。如甲己之年,土运统之,起初运,土生金为二运。余仿土运起之,此言天干起运。若地支起气,例如子午少阴君火司天,阳明燥金在泉,气由下而升上,故以下之阳明起之。阳明二阳也。二阳生三阳。三阳太阳也。太阳寒水为客,初气即地之左间也。三阳阳极生一阴,一阴厥阴也。厥阴为客二气,即天之右间也。余仿此法起例。每岁司天在泉左右四间气者,即六气分统上下,本年司天,统主上半年。在泉统主下半年之统气也。对主运主气言之,故曰客。

太阴之客,以甘补之,以苦泻之,以甘缓之。少阳之客,以咸补之,以甘泻之,以咸软之。阳明之客,以酸补之,以辛泻之,以苦泄之,太阳之客,以苦补之,以咸泻之,以苦坚之,以辛润之。开发腠理,致津液通气也。

王冰曰:客之部主,各六十一日,居无常所,随脏迁移。客胜则泻客而补主,主胜则泻主而补客,应随当缓当急以治之。

张志聪曰:《藏气法时论》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心欲软,急食咸以软之。肺苦气上逆,急食苦以泄之。肾欲坚,急食苦以坚之。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开腠理,致津液,通气也。

马莳曰:太阴之客气以甘补之,以苦泻之,以甘缓之。盖其补甘泻苦者,与主气同而补之者,正所以缓之也。少阳之客气,以咸补之,以甘泻之,与主气同而补之者,正所以软之也。阳明之客气以酸补之,以辛泻之,以苦泄之,盖其酸补辛泻者与主气同,而又必以苦泄之也。太阳之客气,以苦补之,以咸泻之。盖其苦补咸泻者,与主气同,而又必以苦坚之,以辛润之也。此皆所以开发腠理,致其津液,以通各经之气耳。

帝曰:夫子言春秋气始于前,冬夏气始于后,余已知之矣。然六气往复,主岁不常也。其补泻奈何?

王冰曰:以分至分明六气分位,则初气四气,始于立春立秋前各一十五日为纪法,三气六气始于立夏立冬后各一十五日为纪法。由是四气前后之纪,则三气六气之中,正当二至日也。故曰春秋气始于前,冬夏气始于后也。然以三百六十五日易一气,一岁已往,气则改新,新气既来,旧气复去,所宜之味,天地不同,补泻之方,应知先后,故复以问之也。

吴崐曰:主岁指司天在泉而言。

张志聪曰:春秋之气始于前者,言春在岁半以上之前,秋在岁半以下之前,夏冬之气在二气之后,谓四时之主气也。六气往复,主岁不常者,谓加临之客气,六期环转,无有常位也。

马莳曰:此言六气主岁,各有宜用之正味也。

岐伯曰:上下所主,随其攸利正其味,则其要也。左右同法。《大要》曰:少阳之主,先甘后咸;阳明之主,先辛后酸;太阳之主,先咸后苦;厥阴之主,先酸后辛;少阴之主,先甘后咸;太阴之主,先苦后甘。佐以所利,资以所生,是谓得气。

王冰曰:主,谓主岁;得,谓得其性用也。得其性用,则舒卷由人,不得性用,则动生乖忤,岂祛邪之可望乎!适足以伐天真之妙气尔。如是先后之味,皆谓有病先泻之而后补之也。

吴崐曰:此皆先泻而后补也。利者,升降浮沉各因其性而利之也。生者,标本与中,各有所从生化之气也。

张志聪曰:四时之主气,前后交通,得气之清静。若受客胜以动之,又不能循序,而苛疾起。是以上下所主,及左右之间气,当随其攸利,正其味以调之,乃其要也。《大要》宜先泻而后补之,盖以佐主气之所利,资主气之所生,是谓得四时之气,生化而交通也。按前章论客气之补泻,先补而后泻者,在客之本气而论也。此复以先泻而后补者,为四时之主气而言也。

张介宾曰:司天在泉,上下各有所主,应补应泻,但因所利而用之,其要以正味为主也。左右间气,上者同于司天,下者同于在泉,故曰同法,主谓主岁,非客主之主也。按此即六气补泻之正味,六气胜至,必当先去其有余,后补其不足,故诸味之用,皆先泻而后补。自补泻正味之外,而复佐以所利,兼其所宜也。资以所生,助其化源也。是得六气之和平矣。

骥案:六气司天在泉,胜复主客之补泻,不名一药,而六味之酸苦辛甘咸淡,四气之寒热温凉,入各脏而分补泻者皆药也,皆方也。后人谓《内经》为无方之书,是不知药物性味之所以然。苟明性味,便知用药,便能处方。余辑《内经十二方》注已备详之。又谓古方不能治今病,不知古今人同此经络脏腑,古今药物之性味同此温凉寒热,酸苦辛甘咸淡,果能明于五藏之苦欲,气味补泻之差异,握其制方之根原,医疗之本始,安见其不能治病也?欲明六气之胜复与补泻之权,宜不可不于此篇三致意也。兹将海藏《汤液本草》六气补泻法图于下方,俾归简易庶读者一目了然而免繁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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