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老子修真心传

第十六章

致虚极也,守静笃也。

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也。夫物芸芸,各复归于其根也。

归根曰静,是谓复命。

复命,常也;知常,明也。

不知常,妄;妄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释义:本章与前面两章都是言内观修道之法。致虚者,天之道也。守静者,地之道也。此句是老子在前面一章基础上,继续用上古圣人修炼之道来提醒修道者:当持守清静本心,明心见性而进入圣人之道,再继续一如既往的沿着圣人之道向前修行,践行上天所赋予的人生使命,直至圆满圣人果位,以下揭示修真秘要:

第一句:“致虚极也,守静笃也。”把妄念层层过滤掉,让心虚无到极致,此时自性真心就开始显化出来了。

第二句“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也。”当心虚无到极致时,持守住这种虚静的状态,然后让心慢慢入定,直至甚深之处,保持如如不动,如此就可以观照见千万种物象在心中生灭灭生,来回往复运作的奥秘了。

第三句:“夫物芸芸,各复归于其根也。”虽然万物在心中投射的物象纷纷芸芸,如天空中的云彩般飘来飘去,但只要持守住这颗虚无、清静的本心自性,则千万种纷纷芸芸的虚像都在虚无、清静的本心自性的觉照之下,自动的淡化、虚华、净化,最后都将回归于虚无清静的的自性元根之中。就如千江万河的波浪,最终归于大海之中一样。

第四句:“归根曰静,是谓复命。” 万物在心中投射的虚像,最终回归于自性元根的状态,就叫虚空寂静,这种虚空寂静的状态,也称之为复归天命,天命之谓性,复归天命,也即复归于本性之中。万物皆有根,人看上去似是一颗无根树,上不挨天,下不扎地,似乎无根。但实际上,人的肉身深深植根于天地之间,头顶青天,链接天气能量,脚踩大地,链接地气能量。人的性身深深植根于天道虚无之中,自性与天性合而为一。肉身有生灭,有生老病死;性身无生灭,永恒常在。但性身落入后天,心被习性所染而蒙尘,致使灵光不显。所以修真就是借肉身炼性身,反朴归真,回归天真本我的过程。

第五句:“复命,常也;知常,明也。”复归天命,就能觉知本性不生不灭,不来不去,永恒常在。觉知本性永恒常在,就是明心见性,就能解脱生死,就不再惧怕生死,就能跳出生死,超越生死,不继续在无明生死苦海中轮回。

第六句:“不知常,妄;妄作,凶。”“常”即真常自性,是真实不虚、不生不灭、恒常存在的性身。“不知常”,若不能觉知本性永恒常在,这即是“妄”,也即颠倒妄想,贪生怕死,任由意识心(识神)当家做主。“妄作”,如果肆意妄为,任由“意识心”胡作非为的话,其结果一定是凶多吉少。根据上医修学理论,在太上内观中,妄心一生,则真心泯灭,妄心一灭,则真心自生,故要观真我常在,念念回归真常自性,须臾不可离也,这是最核心、最重要的一步。

第七句:“知常,容。”当觉知到本性永恒常在时,就知道心中所生的万法、眼耳鼻舌身意产生的各种见识、各种幻相、幻听、幻觉,都是从本性自然产生、自然显化出来的,如此,心就不再生执着、分别,当不执着的时候,心胸的容量自然就会广大无边,自然能容纳一切世间众生,彼此之间,就能互相包容而无执、无争。

第八句:“容乃公。”当无执、无争时,心胸能容纳一切世间众生时,这就是“公”,天下万众一切平等的“公”心自然就会生发出来。

第九句:“公乃王。”有了一切平等的公心,就能公正、公平的对待天下百姓,就自然能成为天下万众的表率,成为海纳百川、万众皆来归附效法的圣王。

第十句:“王乃天。”当成为万众效法的圣王时,自然能量充盈天地,德牧万方,这就是天命。

第十一句:“天乃道。”知道天命,就自然会践行天道。

第十二句:“道乃久。”天道能量是恒久不衰的。

最后一句:“没身不殆。”践行天道,一生都不会有危险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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