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老子修真心传

第七十九章

和大怨,必有余怨,焉可以为善?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

故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天道无亲,恒与善人。

释义:第一句:“和大怨,必有余怨,焉可以为善?”。白话意思是:对修道者来说,如果不识本心自性,而任由妄念向外攀缘执取的话,那么就很容易因为我执而建立起一套利于“我”的价值观,并会与凡是对“我”不利的一切人的观点和行为产生对立,甚至引起非常大的仇视和怨恨,当一旦产生极大的怨气时,想要平复这个怨气就不太容易了,即使表面和好了,心中一定还会余怨难消,如此怎么可能真正做到“德善”呢?此处,老子告诫修道者:只有回归自性,从本性的角度来看一切人和一切事相,才能远离一切相,不被对方的情绪所勾引而产生对立、矛盾、怨恨的情绪,即便产生情绪,也很快能被清净心所湮灭。

第二句:“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左契”古代,双方签订合同,分成左右两份,放贷者保留左份合同,借贷者保留右份合同。从阴阳角度来说,左边主生,右边主杀。以心而言,真心本性和妄心习性就如阴阳两面,真心本性主生,一切法、一切相皆从其所生;妄心习性主杀,迷失本性后,就会陷入贪执,对一切不利于“我”的和与我“对立”的人、事、物,都会现出不同程度的杀伐之相。因此,本句话的意思是说,有道的圣人会时刻秉持心体之空无、清静之本性,并以此来平等觉照一切事物,施与成全别人,而不要求别人予以回报,这就是不责于人,也即“上德”(参见第38章:上德不德,是以有德。),是最上乘的性德。

第三句:“故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彻”同徹,赋税之意。 白话意思是说:真正有性德能量的人,他做了善事、好事之后,一定是不贪图回报的,所谓做了,做了,随做随了,了了无痕,他根本不放在心上,一切皆自然而然,这才是真正觉悟本性的得道者的行为表现。反之,还没有真正悟道的人,因为他本性未觉,性德能量不足,所以他帮助了别人一定是要别人回报他的,就像别人欠他赋税,一定要上缴一样。

第四句:“天道无亲,恒与善人。”白话意思是:天道是没有亲疏远近之别的,它总是眷顾那些觉悟本性的“德善”之人(参见第49章:善者善之,不善者亦善之,德善也。)。此处,老子再次强调“德善”是基于平等的、无分别、无条件的善,他不是世间二元相对的善恶之“善”,而是出世间的源于自性真我、本我的真善、本善,这种善,才是真正的“慈”善。

“天道无亲,恒与善人”,修行人一定要牢牢记住这八字真言。广种善因,广结善缘。远离一切恶,勤修一切善。善因是开悟的优良种子。焦芽败种、孬种是很难开悟的。善缘是开悟的必要条件,条件不够,好种子都很难开悟,更不要说焦芽败种或孬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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