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老子修真心传

第六十一章

大国者,下流也,天下之牝也。

天下之交也,牝恒以静胜牡。为其静也,故宜为下。

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

小国以下大国,则取于大国。

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

故,大国者,不过欲兼畜人;小国者,不过欲入事人。夫皆得其欲,大者宜为下。

释义:承接上两章,世人皆言老子之道是“内圣外王”之道,却多不知老子之“内圣王王”是有先后次第的,即只有先“内圣”,也即将道性内化于心,开显觉悟本性后,才可能进一步向外释放性德能量,也即所谓的“外王”。因此,“内圣”是根本,“外王”是相用。或者说,一切“外王”皆是为了更好检验“内圣”之境界是否究竟彻底的方法罢了,也即:“外王”是手段,“内圣”才是目的。

因此,本章经文中,老子所提及的“大国”与“小国”,“牝”与“牡”并非实指,皆是隐喻之词。所谓“大国”与“小国”实际是用“国土”之范围大小来隐喻修道者心体所现出的清静相之范围大小。用“牝”与“牡”之阴阳、公母特性来隐喻心体和道体。“牝”为阴,在内,指心体而言;“牡”为阳,在外,指道体而言。心体在内,是显化一切物象、生化一切事业的母体;道体在外,是生化一切天地万物的母体。

从本体上来说,虽然心体和道体有内外之别,但其本性无二,都是不生不灭的、恒常存在的、清静无为的、真空生万有的。换言之,若无心体,道体也就无从谈起,因此,从更究竟处说,心体才是真正的本体,道体只是圣人为了教人开显心体本性,所设立的一个道具或着说参照物而已,只是为了行方便之教化罢了。正如《中庸》所说:“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又说:“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故,道不离心,离心无道,心外无道,道外无心,修道者切不可执假为真,认为心体之外真的有个什么道体存在,否则,心就又会陷入执着了,又执着于心外一定有个道了,执着的认为一定有个什么“道”可得。心一有执着,则必会被其所系缚而不得解脱。不得解脱,心就不清静,就无法证悟心体之无所住、无所得、不可得、无挂碍、无所止、无生灭之真空实相。

所谓“得道”也其实是圣人行教化之方便,所设立的一个假名罢了,因众生妄心皆喜好向外攀缘,所以勉强设立一个“道”来吸引众生修学,进而明悟本心,也正如《清静经》所言:“虽名得道,实无所得;为化众生,名为得道。”因此,圣人为了教化众生所设立的因缘法、生灭法、无常法、唯识法等一切法皆是有为法,是方便法,皆是不究竟的世间善法,真正究竟的法就是心体本性,它是无为法,是出世间法,一切法从它所生,一切法从它所灭。一切相从它所生,一切相从它所灭。它能生能灭各种生灭的法相,但是它能生能灭“各种生灭法相”这个“能生能灭”的本能、或者说性能,是不生不灭、永恒常在的。证悟、修持心体所本自具足的这些本能、性能,才是修道者最根本的人生使命。远离一切法,心才能逍遥“法”外,才能彻底解脱;远离一切相,心才能从无明转为袭明,才能明悟真如实相而彻底清静、自在。

第一句:“大国者,下流也,天下之牝也。”当修道者心体上现出一片非常广大的如一个大国国土范围大小的净土时,接下去该怎么办呢?是否可以停步不前了呢?不是的,必须不断扩充,使其不断处于“下流”境地,就像大海处于江河之下流一样,只有让清净心扩充到如大海一样时,才能真正的包容接纳江河之细流。处于“下流”境地,才能成为“天下之牝”,也即具有孕育天下一切万物的伟大母体之能量。

第二句:“天下之交也,牝恒以静胜牡。”纵观天下阴阳交合之相,母体能量总是以其“清静”之性胜出公体能量,也即能量之所以会从公体流出,而汇入母体之中,母体所靠的就是“清静”二字。这就如男女交媾时,精子是蠢蠢欲动的,而卵子则是如如不动的,男性之精子要从精巢中流出,进入女性之卵子之中,才能完成受精,都是一样的道理。

同理,修道者,若想使道体能量灌注于心体,必须以清静为要,只有让心清静下来才行。致虚极,守静笃,当心虚静到极点时,则自然能实现人机不动,天机自动,天道能量会自动的灌注于心体之中。反之,如果人机妄动,反而会障碍天道能量的灌注。

第三句:“为其静也,故宜为下。”为使心体固守住清静之性,所以应该不断让它处于“下流”之境,如此,才能从道体中绵绵不绝的获取能量。

第四句:“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当修道者的心体现出“大国”国土范围大小的清净相时,就应该让其继续“下流”,在往低处扩散的过程中,不断与下游出现的一片片“小国”之清静相汇合,这就是“取小国”。就如江河之水在下流过程中,不断与下游的沟渠之水汇合,最终一并汇入大海一样。

第五句:“小国以下大国,则取于大国。”同样,如果心体中仅现出一片如“小国”范围大小的清净相,那么也同样应该“下流”,在不断向低下处扩散的过程中,汇入下游中出现的大片的如“大国”范围大小的清净相,这就是“取于大国”。就如沟渠之水在下流过程中,汇入江河,最终一并流入大海一样。

第六句:“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所以,要么在“下流”过程中吸收对方能量,要么在“下流”过程中被对方能量所吸收,二者并无本质区别,最终皆共同汇入清静本性之大海。

第七句:“故,大国者,不过欲兼畜人;小国者,不过欲入事人。夫皆得其欲。大者宜为下。”所以,修道者修炼“下流”之法,不断扩充心体之清静“国土”的时候,心体上所呈现的动相,要么大片的清静国土兼纳涵畜小片的清静国土,要么小片的清静国土汇入、从流于大片清静国土。也如天上的流云般,说不清是大片流云主动吸附了小片的流云,还是小片的流云主动汇入大片流云之中。老子此处是提示我们,但自守住自性,不要起分别妄想,不要执着于事相之大小。不论主动和被动,皆各随所愿,这就是“皆得其欲”。

第八句:“大者宜为下。”不管事相是大,还是小,都不能执着,只要一执着于大小,再大的,也会落入小;只要一执着大小,再大的,也会有边际。而道体是没有边际的,是没有极限的,是无极的,所以,只有将心体扩充到无极,才能与道体完全合一。所以“大者宜为下”,就是说当心体的清净相越来越大的时候,千万不要执着于这个“大”之相,而固步自封,一定要不断使其“下流”,要一竿子到底,直至心体与道体完全合一,才能获得彻底空无、清静的本性。

此段经文,修道者务必明白,这是老子在教人如何借假修真,借道修心的有为法、方便法、渐修法,而非无为法、究竟法、顿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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