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老子修真心传

第八十一章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

知者不博,博者不知。

善者不辩,辩者不善。

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予人矣,己愈多。

故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弗争。

释义:第一句:“信言不美,美言不信。”“言”字,不能望文生义的将其简单理解为说话、言论等意思,而是指言语文字相。“信言”也非是“诚信的言论、或诚信的话”等意思,而是“迷信言语文字相”的意思。“信言不美”,就是教人不要执着的迷信言语文字相,尽管言语文字的外相看上去很美、很讲究、很对称、很漂亮,但,那只是华丽的包装而已,与修道无关。

真正的修道者必须明白:言语文字的外相只是“道法”的外衣或包装而已,是古圣人为了避免口传秘授的缺陷,确保正法能永传后世,不得已才将修道之“法理”书之于文字,刻录于龟甲、牛骨、布帛之上,其苦旨只是为了方便传承而已。因此,后世修道者必须学会剥离语言文字外相的本领,如此,方能觉悟伏藏于内的智慧法语。就如老子五千言本身,就是老子不得已而所勉强为之的,老子在第一章“名可名,非恒名”一句中就已经明确说明了,用“道”这个字本身就是勉强而为之的,“名可名,非恒名”,若对“道”体之名相再次用言语文字给大家描述清楚的话,那所描述出来的东西,已经不是真实的道体了,或者说只是道体的一个外包装而已,即便如此,老子还是用了五千言去描述它。但是区区五千言又怎么可能如实的把道体描述清楚呢?即便佛祖用了千经万论,也终难以究竟义理,最后说了一句“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这和老子的“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以及本章所说的“信言不美,美言不信”所要表述的良苦用心是一样的。

所以,限于言语文字的局限性,老子不得已在五千言中伏藏了太多的修道隐语,修道者若不能剥离其言语文字的外相,则很难得道的。即便笔者自身,也只是窥得一隅、证得冰山一角罢了,更不敢妄谈得道,更何况“道”本身是不可得、无所得呢。即便有个“得道”的念头在,这个念头本身就已经障道了,已去道千万里了。所谓“得道”,实无所得,无非是为了让修道者有个希望而强名为“得道”罢了。

因此,诚信的言论与美丑无关,它可以不美,也可以很美。美与不美,皆在于说话者的心诚与不诚,心若诚,话说的越朴素,越有韵味。心若不诚,话说的越漂亮,越让人乏味。

观古今解老子者,依文解义者多,尽管译文读上去很通畅、很连贯,好像原经文的复印件一般形象逼真,但越是如此,反而越容易将其中的“道理”或“法理”所遮掩,这就像在旧的辙迹上又重新碾压了一遍,也像在一件“宝贝”的旧包装上又套上一层新的包装一样,如此,“宝贝”就更加难见天日了。因此老子又反复提醒修道者“美言不信”,那些看上去华美的言语文字的外相,并不能使修道者建立正信,因此千万不能相信它。

第二句:“知者不博,博者不知。”“知”,是觉知,是觉悟本心后,对一切法相、一切事相、一切物相的了知。“博”是博学,是世间的记忆学问。“知者不博”就是说,真正的觉知和博学是两码事,博学,是对世间知识学问的积累,所谓“为学者日益,闻道者日损。”(参见第48章),即便再如何博学多才、广征博引,你的学问能比三藏十二部、比四库全书、比世界大百科全书更多吗?所以,千万不要把博学当成悟道的标准。越是博学,反而越容易产生所知障,越容易被自己所学的知识给障碍住,掉进逻辑思维的陷阱里出不来。真正的“道”是远远超出逻辑思维的,换言之,一切的逻辑思维都只是从本心所生出来的妄想罢了,也就是说,逻辑思维法也是生灭法,是无常的,并不是本心恒常、不生不灭的的真实特性,也即,逻辑思维是不可能超过本心的,它只是本心的产物而已,二者不能完全画等号。

“博者不知”,反过来,如果只知任由妄心向外攀缘执取各种世间的知识学问,而不注重修道以明悟本心的话,那么就很容易产生所知障,陷入到各种名相里面,而不能觉知本心自性。

需要注意的是,老子并非反对修道者放弃世间知识学问的学习,而是教人一定要重视对本心本性的开发,因为本心中蕴藏着无限的可能,蕴藏着无穷的能量,当明悟本心后,对世间知识学问的理解力、学习力将获得千倍、万倍乃至千万倍的提升。

    第三句:“善者不辩,辩者不善。”同样,真正的善者,就是老子所说的“德善”(参见第49章:善者善之,不善者亦善之,德善也。)之人,“德善”之人是一种基于无分别的、平等的善,是“人之初性本善”的本性至善,这种善超越了二元对待,是完全从性德中自然流淌出来的绝对之善。这种“德善”是不需要另外起一个“辩”的念头来论证的,因为它是自然无为的,一旦生起“辩”的念头,就会产生如何来辨别善恶的法,这个辨别法本身就有了二元的对待,就落入有为法了。落入有为法,就远离了无为法,心就会被这个“辨别”的法则所束缚而不能解脱,所以说“不辩”。“不辩”不能理解为“不屑于和人辩论”,也不能理解为“不能辩论”。而是说不明本心前,抓不住根本,是不能辩论的究竟的,反之,明悟本心后,也就抓住了根本,抓住了根本就能辩才无碍,一辩到底,直至根本。

反之,“辩者不善”,若是不明本心,当起了一个“辩”的念头时,那么这个“辩”的念头肯定会落入是非、善恶、对错的二元对待法中, 如此就远离了真正的本性之无分别的至善境界。就比如:辩论一坨屎是香味还是臭味的。

本心未明前,我可能会这样站在正方辩论:因为我闻过屎的味道,屎肯定是臭的。也可能会这样站在反方辩论:因为我没闻过屎的味道,或者说我闻到的屎是已经风干了的,所以屎不一定是臭的,也有可能是香的。正反辩论方的标准皆是以“我”的喜好或见闻觉知来作为事实依据的。

当本心“微明”时,我可能会这样辩论:如果站在人的角度,屎可能是臭的,但是站在屎壳郎的角度,那坨屎可能就是香的。即便站在人的角度,也有例外,比如对一个天生丧失嗅觉的人来说,就很难知道屎是香的还是臭的,同样,对一个尚未有分辨能力的刚出生的婴儿来说,也是不能分辨香臭的。因此,是香是臭,要因人因物而异的。如此辩论是基于外缘的角度来辩论的。

当本心“袭明”时,我可能会这样辩论:关于香、臭认识,都是人在后天学习到的,而后天学习到的,大多并非实相,而是由自己的妄心向外攀缘执取,并对其产生了贪念所引发的,比如,我鼻子闻到了屎臭味,那么这个臭的感觉是从我的本心所生出的,是心体因为“屎臭与鼻根接触”所形成的鼻识。假设我捏住鼻子或屏住呼吸,使屎臭不与鼻根接触,那么心体就不会形成鼻识,也即不会生出臭的感觉。也就是说,我的心体本性里本来是没有香臭的分别的,所谓香臭的感觉皆是屎与鼻根接触后,从心体生出的鼻识而已,当鼻根远离了屎臭,则心体生出的鼻识,也就是臭的感觉就会自然消失了。所以说,所谓香臭的感觉,其实都是由本心依缘(屎)所生出的。

再比如,大多数人刚开始闻到榴莲的味道时,可能会觉得它很难闻,太臭了,但是经不住别人的劝说,生起了好奇心,心开始向外攀缘,生起“想尝尝它的味道”的念头,当这个念头强烈到足够程度时,心就支配着我们的身体开始采取行动,结果是:尝了一口。吃了几口或几次后,反而不觉得它多么臭了,甚至由原来的厌恶变成了喜欢,甚至贪爱了。所以说,榴莲本身并无香臭,所谓的香臭皆是人心的贪执引发的感觉而已,所以我们不能以这种贪执引发的感觉为标准依据,认定榴莲是香的或者认定它是臭的。否则,那就太冤枉榴莲了,我本清白的,为何人类总是冤枉我呢。

同样,人的先天本性也是如此,它接近于刚出生的婴儿的状态,本来是没有善恶、是非之分的。而一切善恶、一切是非又皆从本性所生并依缘所显现,一切都是依缘所灭而最终归于本性。所以,本性是万化之母,是一切能量流出流入的本源。当证悟这个本性之后,就能择至善而从之,把其中的能量最大化的开发显化出来,这,就是生命的潜能。

所以“辩者不善”四个字,我们不能理解为“辩论的人不善良”。从本性的根本角度来理解,应该是说:没有觉悟本心的辩论者,是不可能证悟真正的德善、至善的。

第四句:“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予人矣,己愈多。”白话意思是:得道或明悟本心的圣人,他的心里不会存有“积累”的念头,他以辅助世人提高修为、给予世人慈爱作为既定的使命,自己反而越发感到能量的富有,得到越来越多的爱戴。

第五句:“故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弗争。”白话意思是:老天的这些道理,总是利益众生,既不妨害众生,自己也不会受到损害。圣人效法天道,教化众生不断提高自己的修为,并且不与众生起任何的“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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